日常通知

关于评审东南大学2016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发布时间:2016-12-07访问量:1434

一、评选对象

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面向在我校全日制就读的港澳台本科生,差额评比。

二、奖学金类别、我校名额及奖励标准

台湾学生奖学金(本科生):

一等奖4名,奖学金每生每学年5000元,

二等奖6名,奖学金每生每学年4000元,

三等奖9名,奖学金每生每学年3000元。

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本科生):

一等奖2名,奖学金每生每学年5000元,

二等奖4名,奖学金每生每学年4000元,

三等奖6名,奖学金每生每学年3000元。

三、申请条件

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的基本条件:

1.认同一个中国;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大陆学习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5.原则上,已获得过该项奖学金的同学不参评。

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的基本条件: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3.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4.原则上,已获得过该项奖学金的同学不参评。

四、申请材料

申请学生需填写《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奖学金等级不填)并附成绩单(大一学生在申请表中注明入学成绩),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

五、评选程序

1127-129日,学生填写并递交纸质版《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奖学金等级不填)并附成绩单,由班长收齐后统一交给年级辅导员,同时完成学工系统申请;

21210-1212日,年级评审。

31213日,学院评审,上报材料。

所有申请学生请通过学工系统申请,最终结果以通过学工系统为准。


联系人:郑凯戎

联系电话:52090716

  

  

附件3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doc

  

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6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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