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通知

关于评选2016-2017学年东南大学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13访问量:4004

为了树立学生中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榜样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三好学生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勇于与不良倾向作斗争,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言行一致,实事求是,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学生行为规范综合考评为优;

2.学习态度端正,刻苦认真,本学年各门课程首修成绩全部及格,学习成绩绩点3.0及以上;

3.所评学年个人宿舍卫生成绩在90分及以上;

4.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坚持早操和课外体育锻炼,本学年体育成绩良好及以上,并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成绩。


第二条三好学生标兵条件

1.须具备三好学生全部条件;

2.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能起带头作用,表现突出,所在宿舍是校文明宿舍;

3.学习成绩(不包括免修考试成绩)绩点4.0及以上;

4.本学年体育成绩优秀,并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良成绩。


第三条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在学生组织、委员会或其他学生团体中参加社会工作并担任一定职务(班委委员及以上、团支部委员及以上、党支部委员及以上、院(系)学生会副部长及以上、注册学生团体负责人副职及以上)且连续工作一学年及以上者;

2.除具备三好学生全部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工作积极主动、富有成效,平时能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同学中威信较高,所在宿舍是校文明宿舍。


第四条.评比注意事项

1、个人宿舍卫生成绩以卫生成绩90分以上为标准,体育良好(80分以上),体育优秀(90分以上),体育成绩需两个学期均达到标准。

2、对“社会实践”栏和“班级和院系意见”栏不要过于简单和含糊,“班级及院系意见”应注明“同意推荐XXX获“XXXX”荣誉称号”。

3、不要用铅笔和圆珠笔填写。基本信息及自我小结部分请电子打印。班级意见、院系意见请手写。

4、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不能同时兼报,各种评优登记表因要放入学生档案,在填写时诸如“小结”等内容不能过于简单。

5、请勿变动表格格式。


第五条评奖程序及比例


1.9月15日前,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议

由学生本人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同时填写《经济管理学院候选人报名信息汇总表》电子版,经班长汇总并组织初步审核、签署意见后,在截止时间前交至辅导员处。班级评议需提交评审报告,标明排序。


本科生还须申请者本人同时在新学工系统中提交申请。

    2、9月16日-9月17日年级初审。

本科生辅导员在学工系统完成审核提交院审,并将纸质材料按要求交学院学办,送审时请将上学年平均成绩,宿舍卫生成绩两栏补充完整。


  3、9月18日-9月20日组织学院评审、推荐,材料上报学生处。


第六条奖励办法

对获奖者颁发相应的荣誉证书,并填写登记表存入学生本人档案。对三好学生标兵和优秀学生干部,另行颁发奖金1500元/人和1000 元/人。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三日


附件一:东南大学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实施办法.pdf

附件二:东南大学三好学生登记表.doc

附件三:东南大学三好学生标兵登记表.doc

附件四:东南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doc

附件五:经济管理学院荣誉称号候选人报名信息汇总.xls

附件六:评审报告(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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