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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17年本科生单项奖评选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12访问量:2324

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17年本科生单项奖评选通知


各本科生班级:


2017年本科生单项奖评选工作已经启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


为充分鼓励学生全面发展与特长发展相结合而设立该奖项。


第一条基本要求


1.在以下所设奖项方面表现突出;


2.学生行为规范综合考评成绩必须在良及以上。


第二条单项奖奖项


1.创新实践优秀奖(由教务处、团委根据创新实践成果鉴定或评选结果评出),奖励额度另定;


2.文化素质教育实践优秀奖(由文化素质教育中心和各院系组织评选),最高获奖比例不超过8%,奖励金额不超过300/人;


3.学习进步奖,每学年平均学分绩点提高1.5以上者可获此奖,最高获奖比例不超过10%,奖励金额不超过300/人;


4.社会工作优秀奖(由学生处、团委和各院系评选),最高获奖比例不超过10%,奖励金额不超过300/人;


5.体育活动优秀奖(由体育系和各院系根据体育活动组织、参与情况、体育竞赛成绩确定获奖人),最高获奖比例不超过5%,奖励金额不超过300/人;


6.文艺活动优秀奖(由艺术指导中心和各院系根据文艺活动开展情况及成绩确定获奖人),最高获奖比例不超过5%,奖励金额不超过300人;


7.社会实践优秀奖(由团委、学生处、各院系组织评选),最高获奖比例不超过10%,奖励金额不超过300/人;


8.志愿者服务优秀奖(由学生处、团委和各院系组织评选),最高获奖比例不超过5%,奖励金额不超过300/人;


9.见义勇为奖(由保卫处和各院系确定),奖励金额不超过1000 元/人。


第三条以上各奖可兼得,学院需进行公示报学生处备案。


第四条本条例学校授权学生处负责解释。


二、评选程序


11211-1213日,学生递交纸质版《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生单项登记表》,由班长收齐后统一交给年级辅导员,同时完成学工系统申请;


21214-1215日,年级评审。


31215-1220日,学院评审,上报材料。


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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