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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独生子女私托费幼儿园学费报销相关事宜

发布时间:2014-12-15访问量:21187

根据东南大学校通知[2004]32号关于印发《东南大学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独生子女入托、入园学费给予每年报销11个月。领取南京市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且独生子女证送到校计划生育办公室备案方可享受;年份逢单时由男方单位支付,年份逢双时由女方单位支付;丧偶的单、双年均由在世一方单位负担。现有部分老师没有报销,烦请按告知按以下程序办理报销手续。

一、私托费

2周岁以下每月可以报销45元私托费,私托费凭户口本、小孩出生证、独生子女证、身份证到所在户口所在区政府政务大厅开私托费收据。

二、幼儿园学费

2周岁以上,在校外幼儿园入园(送东南大学幼儿园孩子费用已经直接减免)可凭有关证明和保育教育费票据每月报销100元。

三、报销流程

保育教育费票据需要本人工作单位盖章确认,携带票据、一卡通、独生子女证件到四牌楼校医院六楼办公室登记、签字后后到财务处报销。请有需要的老师在12月份办理。

另独生子女费两年发放一次,2013年十一月发放了2012—2013年独生子女费,2014年度费用是在2015年度发放,烦请各位老师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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