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东南大学第十二届三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将在二○○九年十月下旬召开。现要求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学位评定上报材料在
1、尽早公布本次分委会召开的时间,通知有关导师及学生本人,并报学位办备案。
2、分委会秘书必须根据研究生手册的相关要求做好材料审查工作,例如学位论文评阅、答辩委员会组成、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的要求,包括博士生发表文章的要求。对目前还缺文章的学生,秘书必须及时通知到学生本人或导师,要求其补交文章。文章达不到要求者,不得参加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讨论。
3、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保留一份完整的学位讨论材料,做好存档工作。
4、提醒申请学位者(包括非学历硕士生)学位材料上交之前,自行复印有关材料以保存备用。尤其是今后欲报考博士者,必须保存论文评阅书(表二)及决议书的复印件;需继续进行科研者留存实验原始记录的复印件等等。材料上交后学位办不再提供查询。
5、请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东南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基金条例(修订版)》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2009年度(下)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基金资助项目和培育对象的推荐工作,根据本分委会所辖院系推荐名单进行遴选,将最终结果填入《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基金资助项目推荐汇总表》,并注明排名。讨论结果及申报材料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具体要求见附件)
联系人:顾海燕 电话:83792244
6、2009~2010年度博导、硕导遴选工作即将开始,请各有关单位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区下载相关资料(博导、硕导申请表),并着手准备。本年度硕导资格审定参照校通知[2000]76号《东南大学审定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实施办法》(修订稿)执行。博导资格审定参照《东南大学审定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暂行办法》(校通知[2006]179号)执行。
注意事项:①请各分委员会秘书于分委会结束后三天内将有关材料及时送交研究生院学科办。②各分委会的上交材料请详细对照有关条例的要求执行。
联系人:王 纯 电话:83792486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度下半年东南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基金项目的通知
东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二○○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
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度下半年
东南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东南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基金条例(修订版)》(详见附件一)的要求,请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积极组织所在学科的博士研究生申报本项目,现将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在校注册学习一年以上,硕士阶段成果突出,课程成绩优良,博士论文开题报告通过,学位论文选题与国家级或部省级科研项目相结合的予以优先考虑。
2、对已符合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基本条件,论文成果突出者,经导师推荐并由专家审定,可提出申请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对象。
二、申请程序:
1、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基金资助申请者填写《东南大学优秀博士论文论文基金申请书》(申请书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区域→研究生培养),并附相关材料,一式一份。交各院系研究生秘书。
2、优秀博士论文培育对象申请者填写《东南大学优秀博士论文论文基金项目培育对象申请表》(申请表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区域→研究生培养),并附相关材料,一式一份。交各院系研究生秘书。
3、研究生秘书将材料整理后交本学位评定分委会秘书,分委会对申请项目进行初审,审核结果填入《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基金资助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二),连同申报材料一起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截止时间
4、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遴选,通过者列为资助候选人。
联系人:顾海燕 联系电话:83792244 E-Mail:ghy7755@seu.edu.cn
研究生院
二00九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