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博士生申请出国(境)参加
国际学术会议资助的通知
各院(系、所):
根据《东南大学资助博士生国际学术交流办法》(修订版)的有关规定, 2009年下半年的“资助博士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基金”的申请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助要求
申请者和申请资助的国际学术会议须满足《东南大学资助博士生国际学术交流办法》(修订版)的要求,资助的时间范围为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2月15日期间召开的国际学术会议。
二、申请与审批程序
1、申请者即日起可填写《东南大学资助博士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申请表》(见研究生院主页下载区域http://seugs.seu.edu.cn/down/1.asp研究生培养),申请表(一式两份)、会议的背景资料、会议征文通知、论文录用函及全文、会议邀请函等材料交所在学院初审。申请截止时间由各院系自定(一般不得超过9月20日)。
2、审核通过后,院系按会议的重要性进行排序推荐,并在申请表上填写审核意见。申请表(一式两份)、相关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由研究生秘书于2009年9月20日前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3、研究生院会同有关专家讨论确认拟资助名单并在网上公布。
4、申请者在会议结束后还须提交相关材料的书面和电子文档(会议日程安排表、论文全文及PPT文档、以国际学术会议为背景的本人在其上的主题照片、会议总结、机票和会议注册费发票复印件)给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研究生院审核后将资助费用拨入相关导师账户。
联系人:迟盛楠 电话:83792244 电子邮箱:s.n.chi@seu.edu.cn
附件、东南大学资助博士生国际学术交流办法(修订版)
研究生院培养办
二00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东南大学资助博士生国际学术交流办法
(修订版)
第一条 本基金专项资助我校成绩优秀、科研能力强的博士生进行短期出国交流和参加本学科领域有重要影响的国际学术会议。
第二条 本基金每年计划资助40—50名非在职博士生。
第三条 博士研究生因研究需要到国际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进行短期合作研究(一般不超过6个月),可由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并推荐,并凭对方邀请信,报研究生院审批。
第四条 博士生短期出国交流,研究生院一般资助国际往返路费。获得补助的博士生须与研究生院签订书面协议,并严格遵守协议,所需经费由导师先支付,博士生回国后按协议规定向研究生院提交访问总结及相关材料,研究生院审核后一次性将补助经费拨给导师。
第五条 博士生以第一作者(若为第二作者则第一作者应为其导师)并以东南大学名义撰写的科研学术论文被本学科领域有重要影响的在境外召开的国际学术会议所接受,通过预审并应邀在大会或分会上宣读论文,可凭会议正式录用通知,先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导师和院系审核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审批。
第六条 博士生参加国际会议,研究生院资助经费主要用于路费和会议注册费,一般为5000—10000元;出国所需经费一般先由导师支付,每个会议每次最多资助两人。获得补助的博士生须与研究生院签订书面协议,并严格遵守协议。
第七条 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博士生回国后按协议规定向研究生院提交会议报告及相关材料,研究生院审核后一次性将补助经费拨给导师。
第八条 参加国际学术交流的博士生有责任和义务在会议期间积极宣传东南大学,自觉遵守外事纪律,并按期回国。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在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