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六大人才高峰”第六批高层次人才项目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省政府2009年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和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09年全省人才工作要点》关于“开展‘六大人才高峰’第六批项目资助”的工作要求,现将第六批高层次人才项目资助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省政府2009年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和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09年全省人才工作要点》关于“开展‘六大人才高峰’第六批项目资助”的工作要求,现将第六批高层次人才项目资助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可选行业
教育、医药卫生、电子信息、机械汽车、建筑、农业和宣传行业。同一单位申报相同的学科(一级学科)的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个。
(二)申报对象
1.申报者中项目负责人的年龄一般在50岁以下。创业创新型高水平项目,其负责人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2.高技能人才申报项目,申报者应具有技师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在本技能领域技术领先,有参与省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的经历,并在该领域取得突出业绩和贡献。
(三)申报项目
1.申报资助的项目一般应处于省内领先、国内先进水平,并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国内领先、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项目可优先申报,优先推荐。
2.申报资助的项目重点支持应用性强、成果易于转化、预期经济和社会效益大的项目。
3.申报项目一般应为首次申报项目。同一项目已获得国家、省有关部门立项资助的,一般不再重复资助。对已被列为前五批“六大人才高峰”资助对象的,一般不再列入本次资助范围。
4.具备实施该项目的人才、仪器设备、实验室、研发基地和其他基本条件。
5.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二、材料要求
资助项目申报需提供下列材料:
(一)各院系报送汇总表一份;
(二)申报材料一套:
1、《“六大人才高峰”项目资助申报表》(一式4份);
2、申报人(含参与项目建设的人才群体)作为本院系重点人才的培养计划;
3、申报人从事重点项目研究、开发以及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相关证明材料;
4、项目的可行性报告;
5、人才学术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包括个人学历、职称、培训、奖励、聘书等有关证书;
6、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
所有申报材料统一装入档案袋,(2)到(6)单独装订成一册,并在档案袋上贴上统一式样的封面。
所需材料可在人事处—人才工程中下载。
申报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2009年9月15日。
联系人:刘莉莉
联系电话:025-83792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