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资助博士生短期出国学术交流的通知
各院(系、所):
根据《东南大学资助博士生国际学术交流办法(修订版)》的有关规定, 我校将于2009年下半年开始启动资助博士生短期出国学术交流基金的申请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助要求
申请者和申请资助的短期学术交流须满足《东南大学资助博士生国际学术交流办法(修订版)》(见附件1)的要求,短期学术交流时间最长不超过半年。博士生在外交流期间的相关费用须由外方接收单位提供,我校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交流期间的保险费用。
二、申请与审批程序
1、申请者即日起可填写《东南大学资助博士生参加国际短期交流申请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
2、所在院系负责初审,初审内容包括:交流院校/课题组的背景资料、研究课题情况、交流期限、外方邀请函、外方资助证明等。
3、初审完毕后,院系根据交流项目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申请表上填写审核意见。申请表(一式两份)、相关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由研究生于派出前交于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审批工作每学期进行,放假期间恕不受理。
4、审批通过后,研究生院对拟资助名单予以公示。
5、申请者在交流项目结束后还须提交有关的书面和电子文档,包括:在外期间科研内容说明、科研成果复印件(学术论文、国际会议论文等)、回国后学术报告PPT文档、交流总结报告、机票和保险费发票复印件等。研究生院审核后将对资助费用给予实报实销。
联系人:迟盛楠 电话:83792244 电子邮箱:s.n.chi@seu.edu.cn
研究生院主页下载区域http://seugs.seu.edu.cn/down/1.asp研究生培养
附件1、东南大学资助博士生国际学术交流办法(修订版)(可下载)
附件2、东南大学资助博士生参加国际短期交流申请表(可下载)
研究生院培养办
二00九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