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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0年度“长三角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系列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5-10访问量:209

  
关于申报2010年度“长三角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系列
课题的通知
  各有关院系、部门: 
 
2010 年度“长三角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系列课题,经江浙沪二省一市社科规划办公室共同协商确定,即日起正式受理课题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实施《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综合规划(2006-2010)》和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把握国际金融危机发展的新特点及其对长三角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以“长三角地区率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为主题,以深化合作、协作和协调发展为主线,深入研究新形势下长三角地区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趋势。
二、申报要求
课题设立8个研究方向(见附件),申请者可据此进行课题设计、论证,要紧扣主题,突出课题研究的实证性和现实针对性,力避空泛。鼓励申请者跨地区、跨部门、跨单位联合研究。课题研究时间一年,最终成果形式为2万字左右的研究报告,主要研究观点须刊发江苏省委宣传部《宣传工作动态·社科基金成果专刊》才能结项。质量合格的论文将入选二省一市社科规划办公室联合召开的“长三角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理论研讨会论文集。 
申报项目类别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由申报者根据选题自行确定。重点项目经费 4 万元,一般项目 2 万元。申报所需《申请书》、《活页》等材料,见附件,也可从相关网站下载(网址:jspopss.jschina.com.cn),并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各申报单位请于518前,将申报材料含《申请书》、《活页》一式 4份(其中1份院系盖章供留存)报送社科处同时发送配套电子文档至denglijianmei@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注意:省规划办特别规定:①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未结项者,不能申报;省规划办社科基金项目未结项者,不能申报。
 
联系人:李建梅 83793762。
 
    附件:1. 课题研究方向.doc
          2. 申请书.doc
          3. 活页.doc
 
社科处
201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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