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近期申报工作注意事项的补充通知
各相关院系、各院系科研秘书、各位老师:
近期正进行省社科优秀成果申报、省社科优秀成果评委库重新填报和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基金中“重大引导”和“创新基金”申报工作。现将注意事项特别补充通知如下:
1.申报材料要求:
①省社科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一式3份,左侧装订。“社会效应和评价”一栏填写该成果所产生的社会效应、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如书评、被引用、转载情况,被相关部门采纳应用等情况等),所填内容应提供相应附件。附件与申报表装订在一起。院系审核重点:内容是否属实,填写是否完整,成果和附件是否齐备,是否同意推荐。1份申报表由院系具体填写审核意见、科研领导签名并盖公章,供学校存档。
②评委库重报:由符合条件的教师自报,院系统一审核推荐,科研秘书将本单位推荐汇总表经院系领导签名盖章后报送社科处,同时发送电子邮件。本次和以后的评奖专家均从“专家库”筛选聘请,请各院系做好专家库的重新填报工作。
③校内科研基本业务费基金项目申报:申报书一式2份,所有项目和成果均须提供相应附件。2份申报书“院系评审意见”都须填写意见并盖院系公章。
2.受理要求:
1.所有材料由院系统一受理、审核并由科研秘书按时报送社科处,各直属单位和机关各部门的申报材料可直接报送。
2.受理时间:因端午放假,以上材料受理时间调整为:6月18日
社 科 处
201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