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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教育部“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6-12访问量:561

 

东 南 大 学 研 究 生 院
校研生2010〕14号
各院(系、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提高我国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教育部决定设立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以下简称学术新人奖)。根据教育部《关于设立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并开展试点工作的通知》和《东南大学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实施办法》的要求,现将2010年度东南大学学术新人奖试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申请人应为全日制脱产在读博士研究生,本科及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优异,品德端正,已展露出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潜力。
2010年度评选人数为10名,一次性获教育部资助科研费3万元/人,学校将按优秀博士论文基金获得者标准给予生活费配套资助。
三、申请及评审程序
1.申请人经导师推荐可向相关院(系、所)报名,并填写《东南大学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申请人简况表》(以下简称“简况表”)(见附件2);
2.各院(系、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有关申请材料,重点申请人的培养潜力进行考核,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风、理论基础、科研能力、创新潜力、外语水平以及对学科发展的认识等,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推荐名单;
3.各院(系、所)原则上推荐候选人1名,特别优秀的可超额申报;
4.研究生院组织校级专家评审委员会,按照“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投票决定博士学术新人奖初选名单;
5.研究生院对学术新人奖初选名单进行校内公示,最终结果报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
四、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1.“申请表”的纸质版一式二份、电子版。纸质版材料应附有本科学习成绩证明、硕士学习成绩证明、博士学习成绩证明,成果复印件等;“简况表”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
    2.《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申报汇总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由院系秘书填写)。
    五、时间进度安排
1、6月20日前申请人将申请材料交各院(系、所)研究生秘书;
2、6月30日前各院(系、所)研究生秘书将应提交的申请材料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电子文档请按申请人姓名或院系名称+表格名称命名,发送至gsedu2@seu.edu.cn
   
3、7月上旬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上网公示。
 
联系人:曹 蕾      电话:83792768
      
                              
附件:
1.东南大学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申请表
2.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申请人简况表
3.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申报汇总表(院系填写)
4.关于印发《东南大学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东南大学研究生院
                             0一0年六月十日
 
 
 
 
 
 
 
 
 
 
东南大学研究生院               年月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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