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经济管理学院2008级硕士研究生
奖助学金滚动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硕士培养单位、2008级硕士研究生各班级:
为做好我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充分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现将2008级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滚动评定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必须按照学校颁布实施的《东南大学研究生培养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稿)》(校通知[2006]137号)、《东南大学研究生培养基金实施办法(暂行)》(校通知[2007]53号)及东南大学校通知【2010】60号文的各项要求和精神开展。
2、各班级遵照《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实施细则》(2010年修订版)、《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德育评分实施细则》(2010年修订试行版)执行。
二、日程安排:
1、9月15日前,学院根据学校通知具体部署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工作。
2、9月16-17日,研究生根据文件要求进行自我评估、个人申报,要求:(1)如实填写《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表》(本表正反打印)并提供“附件”材料,同一项科研业绩不得重复申报。附件材料包括:《申请表》上的“科研业绩”的支持材料(须填写《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研硕士研究生参与项目情况登记表》,并提交项目相关成果等,要求一个项目填写一份《登记表》)、已发表论文的复印件(按封面、目录、全文顺序装订)、有稿件录用单位盖章原件的“用稿通知”和相应的论文全文、成绩单等。(2)全部材料提交导师审核签字;(3)9月17日17:00前将导师审核签字的全部材料纸质和电子版提交给班长,两个版本须一致无误。
3、9月18-19日,由班长牵头、班长和党支部书记共同负责以班级为单位组织进行申报材料汇总、班级评定、公示。公示至少在班级范围内进行,不得少于1天。9月19日15:00前,由班长向学院研究生学办提交参评研究生的《经济管理学院 班
级 专业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德育评分汇总表》、《经济管理学院 班级 专业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基本情况汇总表》和个人申请材料,要求:(1)个人申请材料和登记汇总信息公示和提交前须经参评研究生本人亲自审核并签字确认;(2)班级提交全部个人书面申请材料和《汇总表》的电子和纸质版本,两个版本须一致无误。
4、9月19-20日,学院研究生学办负责组织非学术部分(德育部分)的评审、公示、解释工作,并负责于评奖前培训、派遣2名非本专业的研究生秘书辅助各专业评定工作小组开展评奖工作。学院授权研究生学办和研究生教务办公室联合审核全部《经济管理学院 班级 专业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基本情况汇总表》及相关的个人申请材料,按专业汇总评审材料和评奖信息,制作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给各专业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小组评审。
5、9月21-25日,各专业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小组根据学校和学院规定(包括奖助学金名额分配比例和数目)和本专业评审方案进行会议评审,负责学术部分评审工作,包括必要时就科研业绩等内容进行核查答辩,负责研究生个人总评分排名和确定建议获奖名单,并负责评审后的相应解释工作。
6、9月26-30日,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审议,并公示评奖名单。公示期内,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仲裁委员会受理个人书面实名申诉和投诉。学院评定工作公示电话025-52090717,公示电子邮箱.seu_jg@163.com
7、10月8日前,学院研究生学办整理公示后确定的评奖结果,上报研究生院。
8、10月中下旬,研究生院审核学院上报材料并公布最终评定结果。
三、注意事项
2008级国家计划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委培生除外),原奖学金等级保留Ⅰ、Ⅱ类,未评上Ⅰ、Ⅱ类奖助学金的在校硕士生均不缴纳学费,按普通奖学金发放,每人每月200元。
经济管理学院
二○一○年九月九日
附件:
1、《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实施细则》(2010年修订版)
2、《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德育评分实施细则》(2010年修订试行版)
3、《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表》
4、《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参与项目情况登记表》
5、《经济管理学院 班级 专业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德育评分汇总表》
6、《经济管理学院 班级 专业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基本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