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本科各年级: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高校学生(特别是家庭经济困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并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国家决定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为做好本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另行通知):
一、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资助对象:
国家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高校中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高校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二、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10%,且无不及格课程),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5、 学生行为规范综合考评为甲。
6、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符合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考虑(附相关佐证材料)
1、 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 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 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 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 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 、 在 重 要 文 艺 比 赛 中 取 得 显 著 成 绩 ,参 加 国 际 和 全 国 性 比 赛 获 得 前 三 名 ,参 加 省 级 比 赛 获得 第 一 名,为 国 家 森 得 荣 誉。集 体 项 目 应 为 主 要 演 员 。
7、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通过校贫困生审核;
5、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50%,且目前无不及格课程),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
6、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四、各年级名额分配:
国家奖学金:2007级3名,2008级8名,2009级8名,全院共19名;
励志奖学金:2007级5名,2008级20名,2009级18名,全院共43名。
五、申报评审程序:
1.
2. 10月9-10日,年级初审,辅导员在学工系统中完成评审(审核时必须填上学生成绩排名,**/***,分子是专业排名,分母是专业人数),将申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材料交学办;
3. 10月11-15日,学院评审并公示,完成学工系统评审环节,书面材料上报学校。
4. 10月16-28日,学生处根据各院(系)报送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材料进行审核,向全校师生公示。
5.
六、注意事项:
1. 请各年级认真负责,做好本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禁不正之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实行公示制,学院确定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人选后须在本院张榜公示,学校在向中央主管部门和省教育主管部门报送名单及推荐材料之前,向全校师生公示;
2. 各年级要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做好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确保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
3. 各年级在对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进行考核、评审时,应综合考虑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学习成绩和家庭经济贫困程度等;
4. 申请人欲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必须通过贫困生审核。
七、上报材料:
1. 国家奖学金上报材料: 纸质版《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一份;
2. 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报材料:纸质版《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一份;
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填写要求:
(1)严格按照样表格式填写(样表请见附件),《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必须正反打印;
(2)由申请人和学院填写,应实事求是、认真负责,不留空白,一式一份;
(3)相关表格必须使用原件,复印件无效;各项签名栏,须亲笔签写。
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件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