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 南 大 学 研 究 生 院
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构建研究型大学研究生精英教育体系,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学资源建设,根据《东南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实施办法》(校研生字[2005]第27号)的精神,学校决定组织2010年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建设基础较好、学生受益面较广的公共学位课;课程建设基础好、教学方法先进、学术水平高、专业涉及面较宽的研究生专业学位课程且已连续开设2年以上。
二、申报条件
1.教师队伍。有一支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梯队。
2.教学内容。符合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及时反映本学科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体现先进教育理念和时代要求。公共学位课应科学地体现其基础性、宽广性和系统性,课程的深度和广度应把握得当;专业学位课体现实践性、先进性和前沿性,要有利于研究生自主性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3.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积极推广计算机辅助教学、多媒体教学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积极进行网络课程和网上教学资源的开发建设,积极创造条件使用外语或双语进行教学的课程,充分调动研究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
4.教材。应具有一套完整的,能较好地体现培养目标的教材,同时,应具有为研究生的研究性学习和自主学习的开展提供有效的文献资料或参考书目清单。
5.教学条件。教学资源建设初具规模,并能经常更新,运行机制良好,在教学中确实发挥了作用。
三、申报和评审程序
1.课程负责人填写《东南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申报表》一式两份(要求双面打印或复印)。其它有关材料一套,包括:本课程所属学科专业的研究生培养方案;选用或自编的主要教材及必要的配套教材;反映课程改革与建设的教学研究论文及其获奖证书影印件。申报材料既应充分反映课程改革与建设的情况和成果,又要简洁精炼,申报表之外的文字材料请尽量装订成册。多媒体课件可提供设计、使用说明以及典型的界面照片。
2.院、系、所对照今年上半年所报的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规划以及申请人的情况,签署具体意见。
3.研究生院组织校内外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议,并结合各院、系、所学科的整体情况,确定校级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并签订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立项协议书和建设计划书。
四、建设周期、经费资助与管理
1.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周期为2年,学校将给予2-10万元的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经费,分年度拨付。
2.实行课程负责人负责制。负责人对研究生精品课程的建设工作、经费使用、成果形式以及阶段性检查和验收等负全面责任。
3.中期检查。由研究生院组织专家组对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进行中期检查,检查合格,拨发后期经费;检查不合格,将停止拨款,给予1年整改建设。整改合格的恢复建设资格,但不补拨相关建设费用;整改不合格则取消校级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资格,2年内不能申报校级研究生精品课程。
4.结项验收。立项课程到期后,课程负责人应提交课程建设总结报告,由研究生院聘请专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授予“校级研究生精品课程”,颁发证书;验收不合格的,必须进行整改,若整改后验收仍不合格的,取消该课程校级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计划,2年内不能申报校级研究生精品课程。对通过验收并取得突出成果的课程,将在该课程的后续建设中给予优先支持。
五、经费使用
课程建设经费的使用,应符合学校财务制度的规定,一般可用于:资料费(包括复印,购置图书、文献、报刊及教学用品)、多媒体课件、教学研讨及国内调研差旅费、成果鉴定费等。
六、材料报送要求
每门课程的申报材料请用一个材料袋装好,并由各单位研究生秘书于10月29日下午5:30之前统一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同时将填好的《东南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申报表》电子文档发送至gsedu2@seu.edu.cn。表格及相关资料下载:http://seugs.seu.edu.cn/→下载区域→研究生培养
联系人:曹蕾 电话:83792768
二O一O年十月十一日
主题词: 研究生 精品课程 申报通知
抄报:
抄送: 财务处
东南大学研究生院 2010年10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