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东南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体育系
三、协办单位:党委学工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团委
四、竞赛时间、地点及路线距离
1、时间:
2、地点:九龙湖校区
3、路线距离:
(1)竞赛组:男子跑学校内三环1圈(约
(2)健身组:跑学校二环1圈
五、参赛单位:(25个)
建筑学院 机械工程学院 能源与环境学院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土木工程学院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数学系 自动化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软件学院 物理系 生物科学与医学工程学院(学习科学研究中心)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人文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 电气工程学院 外国语学院 化学化工学院 交通学院 仪器科学与工程学院 艺术学院 法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 公共卫生学院 医学院 吴健雄学院
六、参赛办法:
1、参加赛要求:各(院)系在校的本科学生及研究生,经医院检查身体健康者。
2、组队要求:以(院)系为单位报名参加,每队设领队1名,参赛运动员15名(其中男10女5),替补运动员2名。
3、报名时间:各单位将参赛名单于
4、健身组:要求各院系组织好学生参加,同时也请院系把研究生和教职工列入参加本次活动中,各院系人数安排如下:
(1)小院(系)组:学生参加人数不得少于200人。
(2)大院(系)组:学生参加人数不得少于500人。
七、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2、总团体(男、女相加)和个人比赛
(1)团体比赛:以各队运动员在个人比赛中所得的名次总和计算成绩,数字小者名次列前;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总分相同时,以各队个人名次得分最少者名次列前。如各队有运动员未跑完全程,则以全部参赛运动员最后一人到达终点的名次相加计算分值。
(2)个人比赛:以运动员先后到达终点的顺序决定名次。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1.团体:分别录取男、女团体总分前十名;总团体前十名。
2.个人:分别录取男子组取前80名,女子组取前50名。
3.获得团体奖的各代表队分别颁发奖杯;获得个人名次奖的运动员颁发奖品及证书;凡参赛运动员(坚持跑完全程者)均发给纪念品(以名次牌为准)。
九、凡参加比赛组的运动员,必须经校医院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东南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