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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1-01-20访问量:350

 

特别提醒: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注意事项
一、选题要求:按题申报,自设课题:《指南》是大纲,规定范围、方向、重点,申请人必须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概括研究的对象或问题,力求准确简明。符合《指南》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的,23个学科均可申报自选课题。建议:应用对策类尽量按题申报,不要自选;基础理论类鼓励申报自选课题。
二、研究类型:基础理论研究(强调原创性和开拓性,研究时间一般2-3年,也可根据需要适当延长。一般以专著结项);应用对策研究(突出针对性操作性,有紧迫性和时效性要求,研究时间1-2年,一般比基础理论研究时间短。必须以研究报告结项)。研究时间从立项时间(2011年7月1日)起算,到最终成果通过鉴定验收结束时止(含3个月鉴定验收时间)。
三、资助额度和经费预算:重点20-25万元、一般12-15万元、青年10-12万元。请按各类上限申请经费,按《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合理预算经费(填写注意事项另见样本,可到社科处领取)。
四、申报资格: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项目(含教育学、艺术学单列学科),不能申报国家自科基金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国家自科基金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负责人作为成员可参与申报,但内容不能雷同;参与项目的数量没有限定,建议不要超过2项。
2.在研国家社科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正在办理结项的老师请上全国哲学社科规划办公室网站查询结项办理公开名单(1月31日前),名单已公布的可申报新项目。
3.申报重点和一般项目必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鼓励多部门、跨学科协同申报。课题组成员须真正参与,有利于课题的开展和完成。切忌1个教授加若干研究生。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必须征得本人同意,获立项后成员不能随意变更。
4.青年项目全体成员年龄均不得超过39周岁(1972年3月10日以后出生),不具备副高职称者申报青年项目,须由两名正高职称的同行通专家推荐。符合青年项目条件的尽量申报青年项目,全体成员建议控制在4-5人即可。
5.申报人为本校正式职工。有外单位参与课题申报且涉及经费外协的,双方须明确权利责任和经费,并由单位签署有效合作协议。
五、我校申报组织
1.有全校动员、个人申请、院系审核排序推荐、专家审读、反馈修订、正式上报等环节,具体时间安排和要求见相关通知。
2.人文、经管、艺术、法学、外语、体育等文科院系由科研秘在规定时间统一报送本单位申报材料的初稿和正式稿(申报汇总表见附件)。其他院系和部门直接报送申报材料,由社科处组织相关专家评审推荐。
 
 
社 会 科 学 处                                          
                                      20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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