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山陵博爱志愿者标志、口号征集活动的通知 中山陵博爱志愿者服务队自1998年成立以来,以“传承博爱精神,真情奉献社会”为宗旨,全心全意为景区、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成为展示景区精神文明的重要窗口和展示南京博爱之都形象的重要品牌。为进一步推动中山陵博爱志愿服务工作规范发展,扩大博爱志愿者社会影响力,中山陵园管理局决定向全社会开展中山陵博爱志愿者标志、宣传口号征集活动,并通过征集活动向全社会倡导、传播“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精神。 |
二、作品要求
(1)标志和口号的设计应当体现中山陵园风景区“博爱、诚信、务实、求真”的景区精神与“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的有机结合。 (3)为确保质量、鼓励精品,中山陵志愿服务联盟成员每家至少上报标志设计稿二件、口号创意稿二件。 (4)标志设计稿需在设计图稿下附文阐述设计思路、理念和标志的含义,文字精炼,表述完整,以便加深评委对作品的理解。 (5) 应征口号须将创意说明付以文字说明,说明文字应当字迹清晰,表述完整,以便加深评委对作品的理解。 (6)应征作品应为应征者本人的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标志的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应符合中国法律和中国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 三、评选方式 主办方将于3月5日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当天,在中山陵博爱广场邀请广大市民游客对参选作品现场打勾支持,并最终统计出排名。 四、送达方式 中山陵志愿服务联盟的成员请于3.4日前将应征作品发送至中山陵园管理局团委邮箱(ZSLTWei@163.com) 五、相关说明 (1)应征作品一经送达,即视为应征者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本征集规则; (2)成为中山陵博爱志愿者标志设计的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自始即归中山陵园管理局所有,有权对成为志愿者标志设计的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六、荣誉奖励 本次征集奖项将对标志、口号进行分开评选,最终录用作品作者将给与一定奖励。 |
中山陵园管理局
201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