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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研究生毕业离校办理户口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13-04-01访问量:125

 

   一、研究生毕业离校办理户口流程:先在院系通过离校资格审核,然后到学生处就业办开具就业报到证,凭就业报到证和身份证到保卫处办理《户口迁移证》。离校各环节全部办理完毕,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 
    二、如果要办理签证、护照、港澳通行证、身份证、户籍证明等与户口相关的事项,一定要在申请就业报到证之前全部办理完毕。上述事项与户口迁移在时间上有冲突。
    三、本人不能到学校办理户口迁移的,可以委托同学代办代办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和《代办户口事项委托书》(《代办户口事项委托书》可以从保卫处网页下载)。
    四、毕业生的户口迁移地址必须和就业报到证的报到地址一致。到北京、天津、上海、深圳就业的同学办理户口迁移时要提供落户函上的落户地址。
    五、毕业后出国或自主创业的,应先到学生处就业办开具回原籍的报到证,凭报到证把户口迁回原籍,户口不会自动返回原籍。
    六、领到户口迁移证后,要及时办理落户,否则将影响办理与户口相关的(如结婚、出国、购房等)事项。如果与单位解约需要办理改派,必须在毕业当年办理。
    七、办理户口迁移的地点和咨询电话:九龙湖校区在保卫处一楼办证大厅,电话52090108;四牌楼校区在沙塘园2号102室,电话83792086;丁家桥校区在行政楼117室,电话83272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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