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通知

关于做好2014级研究生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0-10访问量:338

各系、所、研究生培养单位、2014级研究生班级:

    根据《东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发【2014175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关于做好2014级研究生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研究生院2014930日,以下简称《通知》)和《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14级研究生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办法》精神,现启动2014级硕士、博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杜绝弄虚作假。

二、奖励标准

1、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分四个等级:

   一等奖1.0万元/·学年         二等奖0.8万元/·学年

   三等奖0.6万元/·学年         四等奖0.4万元/·学年

22014年秋季博士研究生(含直博生)第一学年入学统一享受与学费等额的新生奖学金。

3、符合条件的2014级硕士研究生、秋季博士研究生(含直博生)获奖覆盖面100%

三、参评对象及基本条件

1、参评对象

2014年秋季入学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

2、申请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完成研究生学籍注册工作;

  3)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4)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5)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6)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

  1)未完成学籍注册者;

   2)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者;

   3)学术行为不端者;

  4)发生其他不符合享受学业奖学金的情形者。

4、奖学金评定参照标准

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按照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复试成绩)和入学前科研成果等进行综合评定,当年度入学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以及公开招考中成绩名列前茅的研究生获得二等及以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四、评审机构

    学院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学院评委会),负责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各专业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组(以下简称专业评审组),负责本专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

五、评审程序

1101412:00前 学生申报、班级汇总申报材料并公示。

学生按要求填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情况汇总表》(见附件,电子版),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导师审核与推荐意见由研究生本人的指导教师负责填写。班长负责、党支部书记协助组织汇总申请材料并公示后上报学院评委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情况汇总表》所填内容必须与《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所填主体内容一致。

21015日,学院评委会组织审核申请材料。

31015~1019日,各专业评审组组织本专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初评工作,初评结果按要求书面报告学院评委会。

41020~1030日,学院评委会在专业评审基础上开展学院评审工作,确定学院评审推荐获奖名单并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内有异议者,须实名发送邮件至seuem_xb@163.com,由学院评委会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公示期满后,学院评委会登录研究生培养信息系统提交评审结果,上报研究生院审定。

六、其他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部署,按照要求切实做好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相关工作,充分发挥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激励作用。

联系人:王逢凤        联系电话:52090716

                                                         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二○一四年十月十日

附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情况汇总表(模板).xls

附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模板).doc

附4:校发【2014】175号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doc

附5:校发【2014】174号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doc

附6: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14级研究生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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