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党支部: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总结新形势下研究生基层党组织的建设经验,发挥优秀研究生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决定评选、表彰“十佳”研究生党支部和一批优秀研究生共产党员,现将评选、表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条件
(一)评选对象
1、“十佳”研究生党支部的评选对象为全校基层研究生党支部;
2、优秀研究生共产党员的评选对象为组织关系在我校的、在籍研究生正式党员(不含临时组织关系)。
(二)评选条件
1、“十佳”研究生党支部的评选条件
(1)党支部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能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团结党员自主创新地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党日活动,并且取得卓有成效的工作成绩,如获“最佳党日活动”奖项;
(2)党支部书记由具有较强组织纪律性、富有创新精神、乐于奉献的研究生担任,支委组织健全,支部成员团结协作,开拓进取,党支部在全体研究生党员中具有较强的号召力和凝聚力,支部成员在读研期间无任何纪律处分;
(3)党支部工作制度健全,认真执行党支部委员考勤制度、会议制度、组织生活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内学习制度、党员联系群众制度、支部工作记录制度;
(4)积极做好发展党员的工作,严格履行发展党员手续,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有计划,考察有记录;
(5)党支部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定期组织政治学习,关心支部成员的思想和生活状况。党支部在研究生中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能较好的指导班委会和团支部开展工作。
2、优秀研究生共产党员的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积极履行党员义务。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理想信念坚定;
(2)模范履行党员义务,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关心集体,热心公益,在党员和群众中树立较高威信和良好的形象。
(3)学习目的端正,成绩优良;取得一定科研成果;积极组织参与党建工作,富有创新、成绩突出;
二、评选数额及奖励办法
全校拟通过材料初选,现场答辩等形式评选先进党支部10个,给获奖研究生党支部颁发奖状并奖励活动经费;推荐参评优秀共产党员比例不超过所在院(系、所)在籍研究生正式党员总人数的5%,给优秀研究生共产党员颁发荣誉证书,并将获奖记录归入本人档案。
三、评选程序
优秀研究生共产党员部分:
1、4月8日12:00前,由学生本人按要求提交书面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填写《经济管理学院2015年研究生优秀共产党员申请汇总表》电子版,经班长组织初步审核、班级评议,在截止时间前交至辅导员处。班级评议需提交评审报告,标明排序。
2、4月8日-4月22日组织学院评审、推荐,材料上报研究生院
十佳研究生党支部:
1、4月15之前提交党支部申请材初稿和《2015年东南大学“十佳”研究生党支部评选推荐表》。
四、其他要求
1、申报“十佳”研究生党支部需填写推荐表外,同时提供该党支部详细申报材料和1500字左右先进事迹材料;
2、上报优秀研究生共产党员推荐人,提供优秀研究生党员推荐表及1000字左右个人先进事迹材料。
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日
附件1:2015年东南大学“十佳”研究生党支部评选推荐表.doc
附件2:2015年东南大学优秀研究生共产党员评选推荐表.doc
附件4:经济管理学院2015年研究生优秀共产党员申请汇总表.xls
附件5:东南大学2015年“十佳”研究生党支部和优秀研究生共产党员评选推荐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