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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 学院2016届推荐和接收免试研究生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2015-09-07访问量:5117


经济管理 学院2016届推荐和接收免试研究生工作细则

 

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赵林度

副组长

张玉林、祝虹、王海燕

秘 书

李珣、张秀娟

组 员

各硕士点负责人及各系主任

推免生工作

专家考核小组

组 长

张玉林

副组长

祝虹、王海燕

秘 书

李珣

组 员

所有在岗的硕士生导师。

推荐阶段 :对本校学生

推荐名额分配原则

要求:推荐指标不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不分留校和外推

分配原则:按各专业学生人数比例进行分配

考核

比例

要求:如报名人数≤推荐指标数的1.2倍,则所有报名者均参加考核;如报名人数>推荐指标数的1.2倍。比例为__1:1.5 _

考核形式和具体要求

要求:树立质量意识,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的考核;考核形式可以为笔试、面试、能力测试等。

考核形式:面试

面试办法:按本科专业(类)组成若干专家组,每组专家5人,秘书一人(可兼)

学生回答专家提出的问题,成绩按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专家平均得分

最终成绩计算办法和排名原则

要求:最终成绩=课程成绩(前三或四年)+考核成绩(可由笔试、面试和能力测试等几部分组成),按最终成绩进行排名。

最终成绩=课程成绩*A+笔试成绩*B+面试成绩*C+综合能力*D

A=_ 75 _% ; B=_ _% ; C=__25 % ; D=____% (其中A≥70%)

排名原则:按最终成绩进行排名

推荐工作进程


按照学校工作进程要求进行。(以下是去年的进程,今年待学校发文后再作调整)

1828日前:公布院推免生工作细则。

298日前:组织学生报名,学生本人向所在院(系)提交书面申请

3912日前: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所有申请推免的学生(含西部支教)进行初审,根据考核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名单并组织综合考核。

4914日前: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具有推荐资格的推免生名单

5915日左右:学校公示具有推荐资格的推免生名单。

6925日前:学校发文公布最终获得推荐资格的推免生名单,推免生数据进入“全国推免服务系统”。

7926-1025日:各招生单位接收录取工作阶段,具体见研究生招生简章。

81025日左右:各院(系)将《东南大学推免生申请表》1份、《东南大学推免生专家推荐表》2份、《东南大学学生历年成绩单》1份及最终《名册表》(在教务处推免生管理系统中打印),上交教务处学籍科。




接收阶段

对校内外学生

接收

条件

学校基本条件:国内重点院校(学科)推免生

接收理工类专业的校内外跨专业推免生。

确定复试名单原则

要求:招收推免生数量不得超过本单位硕士生招生计划的50%,各专业必须留出一定比例招生计划用于招收统考考生。

复试比例:1:2

名单确定原则:按学校,专业排名,本科专业等综合分析确定。

复试考核形式和要求

要求:树立质量意识,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的考核;考核形式可以为笔试、面试、能力测试等。

考核形式:面试

面试办法:按专业(类)组成若干专家组,每组专家5人,秘书一人(可兼)

拟录取原则

要求: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

复试成绩计算办法(百分制):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专家平均得分。

拟录取原则:按复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接收工作进程

按校发(2015161号文件执行

需要说明事项

院系负责人

签字,盖公章

本科生教学院长(系主任)签名:

研究生教学院长(系主任)签名:

联系人: 办公电话: 手机号: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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