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学校“社会科学总论”学科的发展,使其早日成为ESI排名学科,学院获得学校专项经费支持,专门用于支持教师在该学科领域发表学术论文。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在学院突出成果奖励政策基础上,制定如下叠加奖励政策:
1.学术论文必须以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即论文第一作者和第一通讯作者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均为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论文必须在学校提供的“社会科学总论”目录中,并按照其中的JCR分区。
3.根据JCR分区,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Q1每篇论文奖励10000元;Q2每篇论文奖励6000元;Q3每篇论文奖励4000元;Q4每篇论文奖励3000元。
4.由于论文发表周期较长,本政策至学校专项经费停止支持后三年内有效。
5.每年12月份由学科秘书汇总,并纳入学院突出成果奖励流程。
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15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