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目前,财务处正在进行暂付款的深度清理工作,请借款人按照《东南大学暂付款管理办法》(校财字【2011】29号)的规定,在2015年12月20日之前及时冲销暂付款。
对于有特殊情况的未冲销暂付款,请写情况说明交财务处财务科,对没有特殊说明的未冲账借款,我们将按规定冻结借款责任人相关项目经费使用;因借款责任人不规范、违规、违法使用借款造成借款无法冲销的,财务将根据法院判决书、校财经领导小组会议决议等文件扣发借款负责人的工资冲抵借款。
本年度借款请本年度结清。
请相互转告,谢谢对财务工作的支持!
财务处财务科
201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