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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发放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07访问量:3264

根据东南大学文件“校通知【200432号”,东南大学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第七条,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职工,从领证之年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每年各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2017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的发放办法,具体如下:

一、发放时间:2017123日——20171213

二、发放标准:50/.人(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发放对象:200411日后生育,并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职工。(凡已申请二孩生育且交还《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职工不再发放)

四、发放流程:

1、由各单位、各部门计划生育网络人员通过财务处网上预约报销系统——预约报帐业务——报销单管理——申请报销单——酬金申报,将本单位符合条件的职工按规定发放标准进行申报。(报销项目号:1199990080 项目负责人:任卫时)

2、打印“东南大学酬金申报预约单”二份。

3、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

4、将此纸质材料送四牌楼校区校医院六楼党政办公室审核盖章。

5、财务处审核发放。

东南大学计划生育办公室

2017-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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