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通知

当前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  教师通知

《经管实验班》生师双向选择培养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8-01-09访问量:1588

据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关于在学院本科生中开办《经管实验班》的决定,为进一步彰显学校“卓越化、国际化、研究型”的培养理念,加快精英型、领军型经管人才的培养,特制定本办法。

一、培养模式与班级规模

1、经管实验班(经济管理学院本科学生实验班,实验班)2016级本科生开始实施,学术研究导向,由指导教师个性化培养,暂不进行集中培养。

2、每级经管实验班人数规模原则上不超过50人,其中管理类和经济类均不超过25人。

二、学生遴选及要求

3、加入经管实验班学生的基本要求为,一年级结束时的学分绩点处于大类排名前25名或大类专业分流后处于专业排名前10%

4、学生应有志并积极投身学术研究,力争产出高水平研究成果。学生毕业离校时或学生取得突出研究成果时,应与指导教师一起总结培养成果,并向学院递交书面总结材料。

三、指导教师遴选与职责

5、参与经管实验班培养的学院在职教师,须具有教授职称或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

6、指导教师应根据学生具体情况,与学生共同商定学术研究内容,指导学生选课,提供研究性学习机会,安排科研性训练,制定个性化的培养方案,引领和督促学生的学习和研究。指导教师可组建教学团队共同指导学生。指导教师应心学生成长与发展。学生毕业离校时或学生取得突出研究成果时,指导教师须向学院递交培养成果总结的书面材料。

四、生师双向选择原则及选择程序

7、符合第3和第5款要求的学院学生与教师,可跨学科、跨大类、跨专业自由组合,确定指导关系。每名学生只能选定一位指导教师,每位教师原则上最多只接受一名同级的学生。

8、实验班学生在大二第1学期与指导教师双向选择。第1周,教学办公布指导教师信息,宣传有关政策要求。第2周,学生填写指导教师选择表,附成绩单、学科竞赛、科研训练等证明材料,交辅导员汇总后由教学办统一送交指导教师。第3周,指导教师经选择后在拟接收学生申请表中签署意见,并将申请表交回教学办。第4周,学院公布双向选择结果;指导教师向学院教学办提交学生培养方案。

五、其它

9、若培养的阶段性成果能满足学生所在专业的认识实习、专业实习培养要求,学生提出申请,指导教师签署证明意见后,可替换相应实习类型的学分。

10、本办法公布之日起实施。

11、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学院教学办负责解释。

  

经济管理学院

201818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