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通知

《关于2019级博士新生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30访问量:2010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2019级博士新生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成立“博士新生奖”专家评审组,并制订学院评奖工作细则。

一、专家评审组组成

组长:张玉林

副组长:祝虹

组员:全院博士生导师(35人,有学生申报者回避

秘书:陈吉凤

二、评奖条件

(一)本科直博生:一般应来自国内一流大学一流学科,本科推免排名位列所在专业前列,科研潜力突出。(申请人需提供已经出版的经管相关领域的核心C刊及以上学术论文,有经管学院认定的权威期刊学术论文、SSCISCI学术论文的优先)

(二)硕博连读生:本科一般应来自国内或国外一流大学一流学科,硕士期间曾获二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科研能力突出。(申请人需提供已经出版的经管相关领域的核心C刊及以上学术论文,有经管学院认定的权威期刊学术论文、SSCISCI学术论文的优先)

(三)申请考核生:本科和硕士一般应来自国内或国外一流大学一流学科,课程成绩优异,且近三年取得突出成果或奖励。(申请人需提供已经出版的经管相关领域的核心C刊及以上学术论文,有经管学院认定的权威期刊学术论文、SSCISCI学术论文的优先)

三、推荐名额

我院2019级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共34名,推荐名额不超过10%

  

四、日程安排

(一)928日前,学院成立专家评审组,制订学院评奖工作细则,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同时在院内公布。

(二)1010日前申请者将《东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和相关证明纸质材料(表格和材料要求详见附件)送至学院陈吉凤老师处(九龙湖校区经管楼A-503),逾期不再受理。

(三)1018日前,专家评审组对申请者材料进行评审(重点评价申请者的一贯学业和科研实践表现及成果奖励);并在学院范围内组织公开答辩(重点评价申请者的创新意识、综合素质和领军人才潜质);投票确定推荐名单和排序。

公开答辩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四)推荐结果经学院负责人审核后在学院网站上公示一周,同时将推荐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对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学院将按程序组织复议。

申诉电话:025-83791818邮箱:seu1818@163.com

  

2019928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