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通知

关于开展2021年东南大学本科生单项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9访问量:1707



各本科年级: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止于至善”校训精神,弘扬“以科学名世,以人才报国”办学理念,大力培养选树新时代大学生先进榜样,引导东南学子不忘初心、砥砺前行,鼓励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努力成长为具有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担当引领未来和造福人类的领军人才。根据《东南大学单项奖实施办法》,现开展单项奖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经济管理学院在籍在校的二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学院评选比例不超过学院人数的20%,其中2018级、2019本科生可获得奖学金,2020可参评单项奖,不颁发奖学金。

二、评选要求

1.学生行为规范综合考评成绩必须在良及以上;

2.创新创业实践优秀奖(由教务处、团委、学生处根据创新创业实践成果鉴定或评选结果评出) ;

3. 文化素质教育实践优秀奖(由文化素质教育中心和院系组织评选),最高获奖比例不超过8%,奖励金额不超过300/人;

4. 学习进步奖,每学年平均学分绩点提高1.5以上者可获此奖, 最高获奖比例不超过10%,奖励金额不超过300/人;

5. 社会工作优秀奖(由学生处、团委和院系评选),最高获奖比例不超过10%,奖励金额不超过300/人;

6. 体育活动优秀奖(由体育系和院系根据体育活动组织、参与情况,体育竞赛成绩确定获奖人),最高获奖比例不超过5%,奖励金额不超过300/人;

7. 文艺活动优秀奖(由艺术指导中心和院系根据文艺活动开展情况及成绩确定获奖人),最高获奖比例不超过5%,奖励金额不超过300/人;

8. 社会实践优秀奖(由团委、学生处、院系组织评选),最高获奖比例不超过10%,奖励金额不超过300/人;

9. 志愿者服务优秀奖(由学生处、团委和各院系组织评选),最高获奖比例不超过5%,奖励金额不超过300/人;

10. 见义勇为奖(由保卫处和院系确定),奖励金额不超过1000 元/人。

11. 若当年度获得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等大额奖学金,只发证书,不再发放奖金。

三、工作安排

1.1212日前,学生完成学工系统的申请(信息门户-奖惩服务-奖学金-单项奖);

2.1213-14日,年级评审;

3.1214-17日,学院评审,上报材料,完成系统审核。

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129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