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本科年级: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止于至善”校训精神,弘扬“以科学名世,以人才报国”办学理念,引导经管学子不忘初心、砥砺前行,践行先锋精神,根据《东南大学单项奖实施办法》,现开展2023年单项奖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定对象
评选对象为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在籍在校的二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学院评选比例不超过学院在籍在校总人数的20%,本次评选不颁发奖学金。
二、评选要求
1.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必须在良及以上;
2.创新创业实践优秀奖(由教务处、团委、学生处根据创新创业实践成果鉴定或评选结果评出);
3.文化素质教育实践优秀奖(由文化素质教育中心和各院系组织评选),最高获奖比例不超过8%;
4.学习进步奖,每学年平均学分绩点(4.8制绩点)提高1.5以上者可获此奖,最高获奖比例不超过10%;
5.社会工作优秀奖(由学生处、团委和各院系评选),最高获奖比例不超过10%;
6.体育活动优秀奖(由体育系和各院系根据体育活动组织、参与情况,体育竞赛成绩确定获奖人),最高获奖比例不超过5%;
7.文艺活动优秀奖(由艺术指导中心和各院系根据文艺活动开展情况及成绩确定获奖人),最高获奖比例不超过5%;
8.社会实践优秀奖(由团委、学生处、各院系组织评选),最高获奖比例不超过10%;
9.志愿者服务优秀奖(由学生处、团委和各院系组织评选),最高获奖比例不超过5%;
10.见义勇为奖(由保卫处和各院系确定)。
11.以上各类可兼得。
三、工作安排
1.12月10日前,学生完成学工系统的申请(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奖学金—单项奖(XXXX奖));
2.12月11日-13日,年级评审;
3.12月14日-17日,学院评审,上报材料,完成系统审核。
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生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