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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届经济管理学院“风采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12-17访问量:132


   

学院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增强我院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帮助广大学生明确职业发展规划,培养和提高各项经济管理素质,营造浓厚的专业素质修习氛围,切实深化我院“开拓创业之路,树立一流品牌”的学生工作理念,打造“经管先锋”的学生工作品牌,进一步营造崇尚人才、学习先进的良好校园氛围,体现新时代青年学子和辛勤园丁的时代风貌和精神内涵,造就一批适应社会需要、引领时代潮流的经管“先锋”人才,经研究, 决定在全院师生中开展开展第二届经济管理学院“风采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经济管理学院全体师生
 
二、评选条件
       1、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带头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坚定信念和远大理想,以及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是我院广大师生政治进步的楷模;
      2、积极参加我院校园文明建设,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是广大师生精神文明的榜样;
      3、作为学生,在特定方面取得突出业绩或作出重大贡献,是青年学生成长的榜样;作为教师,培养学生成长成才成绩突出,是青年学生建功成才的典范和教职员工教书育人的榜样。
 
二、奖项设置
    设置六个奖项,除“守法诚信奖”为团体奖外,每个奖项均可分为个人奖或团体奖。“守法诚信奖”为当年考风考纪先进班集体,名额不限。其余奖项名额不超过2名(个),可以空缺。具体为:
1、“创新创业奖”(至少满足其中两项)
1)热爱专业,积极从事学术理论研究。
2)参加创业计划竞赛或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奖(本人在团队中排前五名)获得国家级奖励。
3)学术科研成果具有较高的推广价值,应用于实践领域产生显著社会经济效益。
4)其他创新创业活动中有重大的突破和飞越,取得显著成绩 。
2社会工作奖(至少满足其中两项)
1) 积极参加各类学生工作或社会实践活动,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大家好评。
2) 主要因为社会工作方面的贡献获得省级以上个人荣誉或校级以上集体荣誉。
3) 参加社会公益事业,取得较大的社会影响。
4) 在社会活动方面有突出业绩,获得良好的社会评价或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
3自强不息奖(至少满足其中两项)
1)具有坚韧不拔的毅力和自强不息的精神,在克服困难、不懈奋斗方面表现突出且取得显著成绩。
2)面对困难挫折,勇敢顽强,积极乐观,能成功地克服困难,并以积极的心态影响和感染周围的人。
3) 自强不息事迹突出,事迹在校级以上刊物刊登。
4、“竞技才艺奖”(至少满足其中两项)
1) 在全国体育比赛中取得前八名及以上奖励;或在省级以上体育比赛中取得前三名及以上奖励。
2)在省级以上文艺汇演、比赛中取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如集体项目,则申请者应为主要演员。
3) 多年来积极参与组织学院和学校的文体活动,做出突出贡献。
4) 个人才艺十分突出(如书法、绘画、音乐、舞蹈等),在该领域造诣颇深,具有公认的影响力。
5、“奉献社会奖”(至少满足其中两项)
1)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回馈社会。
2)不图私利,将集体和社会利益放在第一位,做出了突出成绩。
3)响应国家号召,主动到艰苦一线工作。
4)奉献社会的事迹被校级以上媒体报道。
6、“守法诚信奖”
上一学年度考风考纪先进班集体
7、“园丁奖”(至少满足其中两项)
1)重视学生培养工作,尽职尽责,关心学生,能对学生在学习工作等方面给于有价值的指导,深受学生爱戴。
2)重视班级工作,所带班级学风优良,成绩在年级名列前茅。
3)指导学生取得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奖励或学生团队获得校级以上集体荣誉。
8、“先锋奖”(至少满足其中两项)
1)近年从我校毕业的校友,在所属领域做出突出业绩。
2)做出公认的突出事迹,为学校、学院赢得荣誉。
3)关心学校和学院事业发展,为学校、学院的发展提供支持。
 
三、评选办法
      (一)推报人选(12月10日-12月19日) 
      由10人以上联名推举,材料填表报院团委。
      (二)酝酿评选(12月20—12月21日)
    学院评审,并在听取意见反馈的基础上最终确定获奖人选。
      (三)宣传表彰(12月26日)
     风采晚会上对第二届“经济管理学院风采之星”进行表彰,表彰决定入档,并在全院进行宣传。
 
四、评选要求
    1、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组织力量,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和候选人推荐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2、推荐工作要坚持择优原则。
    3、推荐材料应包含候选人(团体)推荐表(含1000字以内事迹简介)一式2份。
   
        
 
 
经济管理学院
  二OO七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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