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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社科处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人文类《关于开展2019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实施情况总结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09访问量:637

  

 

各位获得20192020年度人文社科类基本科研业务费的老师:

  

    大家好!

  

    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19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实施情况总结工作的通知》(教财司便函【202091号)要求,在全校组织开展基本科研业务费年度实施情况总结和数据填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2019年获得基本科研业务费立项的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如实填写附件12019基本科研业务费主要成果汇总,和附件22019基本科研业务费案例分类汇总。附件1的主要成果汇总主要包括:学术期刊论文、专著成果、省部级以上成果获奖、授权专利(项)其中发明专利(项)、后续获得纵向项目情况,都为必填项,没有则填写无。附件2的案例分类汇总主要包括:科研培育案例、青年人才培养案例、自主选题典型案例、优势方向和团队培育情况、社会服务贡献情况,都为必填项。请2019受助各项目负责人按照表中具体要求完整填写,务必准确、认真填写自受助以来取得的各类成果,总结及具体填报情况将作为后续预算资金安排管理的重要参考因素。

  

2.请各2019年和2020年获得基本科研业务费立项的相关负责人,按“项目汇总表”填报要求(20192020年度项目汇总表),准确、真实地填报2019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立项预算安排及使用情况和2020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立项预算安排情况。

  

    3.请各院系511日下班前,各项目负责人将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seuhy@126.com

  

  

  

2019基本科研业务费主要成果汇总.xlsx

2019基本科研业务费案例分析汇总.xlsx

2019年项目汇总表.xls

2020年项目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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