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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东南大学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5-07访问量:396

《东南大学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管理暂行办法》修改稿.doc

 

关于修改《东南大学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我校自2001年起成立了大病医疗互助委员会,并开始实施《东南大学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管理暂行办法》,这一组织成立至今已经健康、有序地运行了7年多的时间,截止2008年底,我校参加大病互助的人员9000余人,达教职工总人数的96.8%,先后已有1541人次获得了相应的补助,发放补助金额达1000余万元,2008年,我校大病医疗互助基金共补助患大病教职工309人次,补助金额达238万余元,其中单人最高补助金额达27万余元,为我校患大病、医疗费用较高的教职工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实际困难,受到了学校教职工的大力支持和一致好评。
        为了保证此项工作持续发展,保证教职工的利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08年我校再次对《东南大学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改,新办法从2009年开始实施。附件为修改后的大病互助管理办法;
         2、近年来每年都有老师因为参加大病互助未满1年,得重病后不能得到相应的补助。为了保证广大教职工的利益,愿意参加大病互助的老师请尽快写书面申请(申请中表明本人的职编号、姓名以及表达服从东南大学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管理办法的意愿),不参加的老师也要写书面材料,并签署部门意见后于5月29日前交人事处退休科(四牌楼校区校友会堂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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