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政策

江西“放大招”支持2020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发布时间:2020-04-25访问量:414

    今年,江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总量预计达32.38万人,同比增加3.35%。为促进全省2020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21日,记者从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获悉,近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我省2020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鼓励毕业生留赣就业创业。

国企单列一定比列招录高校毕业生

《通知》提出,鼓励各县(市、区)根据本地教师队伍建设实际需求,积极申报中央“特岗教师”招聘计划,争取2020年“特岗教师”计划招聘达6600名。积极争取国家相关部委支持,使全省2020年计划选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数量达到2000人。今年将组织11000名高校毕业生等人员参加就业见习,增强就业竞争力。

《通知》明确,要挖掘在赣企业用人潜力。省内国有企业、中央在赣企业要努力挖掘用人潜力,扩大录用我省高校毕业生规模。在赣国有企业、百亿级工业产业企业,以及我省重点扶持的特色优势产业的企业、现代服务业的企业要在年度用人计划中单列一定比例,专项招录我省高校应届毕业生。对招聘高校毕业生的创业型小微企业,根据招聘人数按月给予“五险一金”补贴,为期半年。

事业单位提高招聘高校毕业生比例

就加大事业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力度,《通知》指出,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加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力度。今明两年,全省各级事业单位空缺岗位要提高专项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比例,包括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通知》明确,各地要准确掌握本地教师编制空缺、自然减员情况,按照“退一补一、有编即补”原则,安排2020年中小学教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中小学教师12000人,今明两年中小学教师空缺岗位要提高专项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比例。要统筹本地事业单位空缺编制或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大力招聘补充公办幼儿园教师,民办幼儿园要严格落实每班“两教一保”的标准,大力招聘补充师资,实现全省多渠道招聘补充学前教育教职工5000人。

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增加3700

《通知》提出,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扩大我省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升学规模,提升我省高校毕业生中高学历层次毕业生的比例,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增加3700名。同时,我省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博士后流动站扩大博士后招收培养规模。支持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协作研发中心、创新创业实践基地招收博士后。

特困毕业生求职可享千元补贴

就做好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通知》要求,各高校要主动摸排掌握贫困家庭尤其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的就业需求信息,使用全省《高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帮扶电子台账》进行跟踪登记,为有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至少提供3个以上的就业岗位选择,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帮扶全覆盖,力争有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实现100%就业。

对在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以及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我省将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1000元。

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补贴三年社保

《通知》提出,加大毕业生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对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个人创业贷款最高额度从15万元提高到20万元。对具有博士学位、正高专业技术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创办小微企业,申请额度在100万元以内的创业担保贷款,原则上免除担保、反担保手续。

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和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已进行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保的,给予社保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以“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持有《就业创业证》的2020届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稳定经营1年以上的在校毕业生和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并已领取《就业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来源:中国江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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