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政策

南京市发布《关于支持促进高校毕业生在宁就业创业十项措施》

发布时间:2020-04-26访问量:680

国际在线江苏报道:4月8日下午,南京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支持促进高校毕业生在宁就业创业十项措施》。为全面落实国家、省有关部署要求,切实做好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南京市从放宽落户门槛、保障人才安居、拓宽就业渠道、促进企业吸纳就业、营造便捷准入创业环境、有效支持激励自主创业、鼓励大学生入伍、优化就创业培训、加大定向扶持力度、加强就创业指导服务等十个方面提出具有创新突破的政策举措和工作目标,力求做到政策最优、举措最实、服务最好、吸引力最强,致力引聚更多青年人才投身创新名城建设。

  新政指出,研究生及以上学历、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人员(含留学回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下同)凭学历证书即可落户南京,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人员在宁就业参保半年即可落户。符合申领条件的博士、硕士、学士按每人每月2000元、800元、600元享受最长36个月的住房租赁补贴。南京市将扩大人才购房服务面,将《2020年南京市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办法(试行)》中相关企业“取得硕士学位人才”申购政策延伸,本科毕业生同等享受政策。

  南京市将拓宽就业渠道,全年动员组织在宁各类企业推出20万个以上岗位专项用于高校毕业生招聘,其中,市、区属国有企业拿出不少于2000个岗位,新型研发机构及其引进或孵化企业提供不少于3000个岗位。同时,市、区安排不少于4000个事业单位岗位、1500个社区(村)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招录高校毕业生。对外地高校毕业生来宁到企业求职的,每人发放1000元一次性面试补贴。

  南京市鼓励企业录用符合认定条件的高校毕业生,3年内可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每人每年7800元的税费依次减免优惠;中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1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及高级工、技师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保的,按2000元/人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南京市将有效支持激励自主创业,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工商登记起,3年内可按每年1.44万元限额依次扣减相关税费;扩大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遴选并给予10-50万元资助,对已资助项目中发展前景好的可给予最高300万元接力投资。

  此外,南京市将优化就创业培训,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对象由毕业年度放宽至毕业前两年。南京市将新开发4000个以上见习岗位,见习补贴对象放宽至非本市户籍见习后留宁就业大学生,见习期享受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80%的生活费补贴。对城乡低保家庭等6类困难群体高校毕业生,毕业学年可申请享受1500元/人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及对应就业指导和创业帮扶。

  据了解,南京将拿出2个多亿的“真金白银”重点来扶持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新政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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