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校发[2017]222号)第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从入学起在校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保留学籍和延长学习年限),硕士生不超过四年,博士生不超过六年,直博生不超过七年。研究生未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的,应予退学。现学校拟对相关在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研究生作退学处理,以下拟退学处理的我中心研究生因学校无法联系上本人,特予公告送达(详见附件)。公告期为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11月23日,公告期满视为学校拟退学处理意见已送达。
以下研究生本人如对学校拟退学处理意见有异议,应在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我中心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者,视为同意学校的拟处理意见。学校将在上述陈述和申辩期届满后作出最终处理决定。
陈述和申辩接收邮箱:101007447@seu.edu.cn;接收地址:南京市四牌楼2号东南大学MBA中心(东南院309)。
特此公告。
附件:拟退学处理但未联系到本人的MBA研究生名单
学号 | 姓名 | 处理理由 | 拟处理决定 |
061819 | 胡 波 | 超最长学习年限 | 退学 |
071835 | 马奎龙 | 超最长学习年限 | 退学 |
081769 | 朱文兵 | 超最长学习年限 | 退学 |
091928 | 余 屹 | 超最长学习年限 | 退学 |
101937 | 吴 华 | 超最长学习年限 | 退学 |
111863 | 邓海波 | 超最长学习年限 | 退学 |
111884 | 华 伟 | 超最长学习年限 | 退学 |
111910 | 祁 舰 | 超最长学习年限 | 退学 |
111917 | 沈嘉文 | 超最长学习年限 | 退学 |
121974 | 王 凯 | 超最长学习年限 | 退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