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展现我校先进党支部和优秀研究生党员的精神风貌,发挥先进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优秀研究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决定评选“十佳”研究生党支部、优秀研究生党员标兵、一批优秀研究生党支部书记和优秀研究生共产党员,现将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条件
(一)评选对象
1、“十佳”研究生党支部的评选对象为全校基层研究生党支部;
2、优秀研究生党员标兵、优秀研究生共产党员的评选对象为组织关系在我校的在籍研究生正式党员(不含临时组织关系)。
3、优秀研究生党支部书记的评选对象为任期满一年的研究生党支部书记。
(二) 评选条件
1、“十佳”研究生党支部的评选条件
(1)党支部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学习教育工作,能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团结党员自主创新地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党日活动,并且取得卓有成效的工作成绩,如获各级“最佳党日活动”奖项;
(2)党支部书记由具有较强组织纪律性、富有创新精神、乐于奉献的研究生担任,支委组织健全,支部成员团结协作,开拓进取,党支部在全体研究生党员中具有较强的号召力和凝聚力,支部成员在读研期间无任何纪律处分;
(3)党支部工作制度健全,认真执行党支部考勤制度、会议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内学习制度、党员联系群众制度、支部工作记录制度;
(4)积极做好发展党员的工作,严格履行发展党员手续,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有计划,考察有记录;
(5)党支部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定期组织政治学习,关心支部成员的思想和生活状况。党支部在研究生中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能较好的指导班委会和团支部开展工作。
2、优秀研究生共产党员的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为实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目标任务而共同奋斗,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理想信念坚定;
(2)勇于担当,甘于奉献,奋发有为,争做先锋。积极参加支部活动,模范履行党员义务,热心服务集体和群众,在志愿服务工作中表现突出,在党员和群众中树立较高威信和良好的形象;
(3)自觉遵守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创新实践精神;
(4)认真参加院系组织的定期理论学习,若担任支部职务的研究生党员还需积极参加校级“不忘初心”大讲堂系列培训,积极组织、参与党建工作,在支部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得到支部成员的一致认可。
3、优秀研究生党支部书记的评选条件
优秀研究生党支部书记除满足优秀研究生共产党员的评选条件,还需满足以下三项条件中的两项:
(1)积极参加学校及学院组织的支部书记讲党课活动,积极参加研究生党支部书记系列培训,并在支部成员中进行宣传学习;
(2)组织开展具有特色且有影响力的党日活动,并取得良好的效果;
(3)充分发挥党委研工部与研究生党支部的桥梁纽带作用,在研究生党支部联合中心工作或担任研究生党建助手,成绩突出。
4、优秀研究生党员标兵的评选条件
优秀研究生党员标兵除满足优秀研究生共产党员的评选条件外,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思想引领、团结带动研究生方面发挥带头作用,在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发挥骨干作用;
(2)在当前学习阶段曾获得“优秀研究生党支部书记”“优秀研究生共产党员”“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三好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干部标兵”等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3)获评国家奖学金或取得重大学术成果,或在思想引领、榜样带动、就业创业等方面,特别是在服务重大国家战略、社会服务中有突出表现;
(4)师生高度认可。牢记党的宗旨,乐于奉献,积极关心同学、帮助同学,在师生中形象好、威信高;自我要求严格,品行端正,作风优良,受到师生广泛赞誉。
二、评选数额及奖励办法
本次拟评选校级十佳研究生党支部10个,学院党委拟推荐参评先进研究生党支部数为1-2个、优秀研究生党员标兵1-2名,最终通过学校公开答辩遴选产生。
推荐参评优秀研究生共产党员比例不超过所在院(系、所)在籍研究生正式党员总人数的5%,推荐参评优秀研究生党支部书记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所在院(系、所)研究生支部数的10%。
优秀研究生党员标兵、优秀研究生共产党员、优秀研究生党支部书记同一学年不可兼得;学校为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共产党员、优秀研究生党支部书记颁发荣誉证书,并将获奖记录归入本人档案。
三、评选程序
十佳研究生党支部:
1、4月20日之前提交党支部申请材初稿和《2023年东南大学“十佳”研究生党支部评选推荐表》(附件1)。
优秀研究生共产党员、优秀研究生党支部书记、优秀研究生党员标兵部分:
1.3月29日10:00前,由学生本人按要求提交书面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附件2-4),同时填写《经济管理学院2023年研究生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研究生党支部书记申请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经党支部书记组织初步审核、支部评议,在截止时间前交至经管楼A109孙老师处。支部评议需提交评审报告(附件6),所有电子材料发送至公邮seuemdw@126.com。
2.3月29日-4月5日组织学院评审、推荐,材料上报研究生院。
四、其他要求
1.申报“十佳”研究生党支部需填写推荐表外,同时提供该党支部详细申报材料和1500字左右先进事迹材料;“十佳”候选研究生党支部需参加公开答辩,经校内公示后最终确定。
2.上报的优秀研究生共产党员、优秀研究生党支部书记、优秀研究生共产党员标兵推荐人选,需提交优秀研究生党员、优秀党支部书记、优秀研究生党员标兵推荐表(附件2-4)及1500字以上图文并茂的个人先进事迹材料(格式见附件7)。
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1:2023年东南大学“十佳”研究生党支部评选推荐表.doc
附件2:2023年东南大学优秀研究生党支部书记评选推荐表.doc
附件3:2023年东南大学优秀研究生共产党员评选推荐表.doc
附件4:2023年东南大学优秀研究生党员标兵评选推荐表.doc
附件5:经济管理学院2023年东南大学优秀研究生党支部书记、优秀研究生共产党员、优秀研究生党员标兵评选推荐汇总表.xlsx
附件6:经济管理学院2023年度优秀研究生共产党员评选支部意见报告.doc
附件7:优秀研究生党支部书记、优秀研究生共产党员、优秀研究生党员标兵个人先进事迹材料整理要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