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同学:
为树立先进学生典型,充分发挥榜样作用,鼓励学生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科学发展观的忠实执行者、党和国家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积极推动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模范践行者,鼓励本科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努力成长为具有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担当引领未来和造福人类的领军人才。现在全院范围开展2023-2024学年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本科在校学生。
二、评选标准
三好学生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学生行为规范综合考评为优;
(二)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三)热爱学科,学习态度端正,刻苦认真,积极创新,本学年无不及格课程,学习成绩绩点3.0及以上;
(四)所评学年个人宿舍卫生成绩在90分及以上;
(五)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坚持早操和课外体育锻炼,本学年体育成绩良好及以上,并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成绩。
三好学生标兵条件
(一)须具备三好学生全部条件;
(二)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表现突出;
(三)学习成绩(不包括免修考试成绩)绩点4.0及以上;
(四)本学年体育成绩优秀,并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良成绩。
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一)在学生组织、委员会或其他学生团体中参加社会工作并担任一定职务(班委委员及以上、团支部委员及以上、党支部委员及以上、学院学生会部门负责人及以上、注册学生团体负责人副职及以上)且连续工作一学年及以上者;
(二)除具备三好学生全部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工作积极主动、富有成效,平时能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同学中威信较高。
三、评选推荐程序
(一)8月31日-9月6日,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议。
1.学生本人提交申请,填写《附件2:经济管理学院XXX级(班)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申报情况一览表》,发至班长处进行汇总并组织初步评审;
2.各班班长组织民主评议,在截止时间之前将标明班级排序的汇总表、班级评审报告(附件3)提交至辅导员处。
(二)9月6日-9月12日,年级评审。
各年级组织评审,并将初审结果报学院审核。
(三)9月13日-9月18日,学院评审,公示,材料上报。
学院组织评审、公示,并通知拟推荐学生在综合服务大厅-荣誉称号进行申请并导出、打印登记表提交学院。电子材料、纸质材料上报。
四、评选注意事项:
1.个人宿舍卫生成绩以卫生成绩90分以上为标准,体育良好(80分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标准),体育优秀(90分以上,三好学生标兵标准),体育成绩需两个学期分别达到标准,宿舍卫生成绩需两学期平均分达到标准。
2.对“社会实践”栏不要过于简单和含糊,“班级及学院意见”应注明:同意推荐XXX获“XXXX”荣誉称号。
3.登记表中班级意见、学院意见请手写,基本信息及个人小结部分通过荣誉称号系统打印同步即可。
4.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不能同时兼报,各种评优登记表因要放入学生档案,在填写时诸如“小结”等内容不能过于简单。
5、因退宿,无卫生成绩需进行破格提名的,需提交退宿证明复印件。
6、评审办法适用于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生(不含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
如有疑问可咨询年级辅导员。
附件1: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实施办法.pdf
附件2:经济管理学院XXX级(班)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申报情况一览表.xls
附件3:2023-2024学年东南大学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评选评审报告.doc
经济管理学院学办
202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