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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24年本科生单项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29访问量:978



各位本科同学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止于至善校训精神,弘扬以科学名世,以人才报国办学理念,引导经管学子不忘初心、砥砺前行,根据《东南大学单项奖实施办法》,我院将开展2024年单项奖评审工作,学生可通过学院职能部门两个渠道申请,向学院申请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定原则

1.学院严格按照《东南大学单项奖实施办法》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单项奖评审工作。

2.评选对象为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在籍在校的二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含23、24级第二学位学生),不颁发奖学金,学院评选比例不超过学院在籍在校总人数的20%

二、评选要求

1.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必须在良及以上

2.创新创业实践优秀奖(由教务处、团委、学生处根据创新创业实践成果鉴定或评选结果评出);

3.文化素质教育实践优秀奖(由文化素质教育中心和各院系组织评选),最高获奖比例不超过8%;

4.学习进步奖,每学年平均学分绩点(4.8制绩点)提高1.5以上者可获此奖,最高获奖比例不超过10%;

5.社会工作优秀奖(由学生处、团委和各院系评选),最高获奖比例不超过10%;

6.体育活动优秀奖(由体育系和各院系根据体育活动组织、参与情况,体育竞赛成绩确定获奖人),最高获奖比例不超过5%;

7.文艺活动优秀奖(由艺术指导中心和各院系根据文艺活动开展情况及成绩确定获奖人),最高获奖比例不超过5%;

8.社会实践优秀奖(由团委、学生处、各院系组织评选),最高获奖比例不超过10%;

9.志愿者服务优秀奖(由学生处、团委和各院系组织评选),最高获奖比例不超过5%;

10.见义勇为奖(由保卫处和各院系确定)。

11.以上各类可兼得。

12.以上最高获奖比例均指对应类别获奖人数占学院在籍在校的学生人数的比例。

13.创新创业实践优秀奖仅可通过相应职能部门申报外,其余类别奖项均可通过学院进行评审。

三、工作安排

1.125日前,学生通过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奖学金—单项奖(XXXX奖)进行申请

2.126-8日,年级评审;

3.129-15日,学院评审,公示,上报材料,完成系统审核。

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生办公室

2024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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