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通知

当前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  学生通知

关于评选表彰2025年东南大学优秀研究生党员标兵、优秀研究生党支部书记、优秀研究生共产党员,经济管理学院“先锋”优秀研究生党员干部、“先锋”优秀研究生共产党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10访问量:49


各研究生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展现我校优秀研究生党员的精神风貌,发挥优秀研究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决定评选东南大学优秀研究生党员标兵、优秀研究生党支部书记优秀研究生共产党员,经济管理学院“先锋”优秀研究生党员干部、“先锋”优秀研究生共产党员现将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条件

(一)评选对象

1、东南大学优秀研究生党员标兵、优秀研究生共产党,经济管理学院“先锋”优秀研究生共产党员的评选对象为组织关系在我校的在籍研究生正式党员(不含临时组织关系);

2东南大学优秀研究生党支部书记的评选对象为任期满一年的研究生党支部书记经济管理学院“先锋”优秀研究生党员干部的评选对象为任期满一年研究生党支部书记或党支部委员会成员

(二)评选条件

1、东南大学优秀研究生共产党员经济管理学院“先锋”优秀研究生共产党员的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实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目标任务而共同奋斗,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理想信念坚定;

2)勇于担当,甘于奉献,奋发有为,争做先锋。积极参加支部活动,模范履行党员义务,热心服务集体和群众,在志愿服务工作中表现突出,在党员和群众中树立较高威信和良好的形象;

3)自觉遵守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创新实践精神;

4)认真参加学院组织的定期理论学习,若担任支部职务的研究生党员还需积极参加校级“不忘初心”大讲堂系列培训,积极组织、参与党建工作,在支部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得到支部成员的一致认可

5)参与校院两级主要学生组织,或在党团支部、班级中恪尽职守,主动担当作为,获得师生好评的优先推荐。

2、东南大学优秀研究生党支部书记经济管理学院“先锋”优秀研究生党员干部的评选条件

东南大学优秀研究生党支部书记经济管理学院“先锋”优秀研究生党员干部除满足优秀研究生共产党员的评选条件,还需满足以下三项条件中的两项:

1)积极参加学校及学院组织的支部书记讲党课活动,积极参加研究生党支部书记系列培训,并在支部成员中进行宣传学习;

2)组织开展具有特色且有影响力的党日活动,并取得良好的效果;

3)充分发挥党委研工部与研究生党支部的桥梁纽带作用,在研究生党支部联合中心工作或担任研究生党建助手,成绩突出。

3、东南大学优秀研究生党员标兵的评选条件

东南大学优秀研究生党员标兵除满足优秀研究生共产党员的评选条件外,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思想引领、团结带动研究生方面发挥带头作用,在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发挥骨干作用;

2)在当前学习阶段曾获得“优秀研究生党支部书记”“优秀研究生共产党员”“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三好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干部标兵”等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3)获评国家奖学金或取得重大学术成果,或在思想引领、榜样带动、就业创业等方面,特别是在服务重大国家战略、社会服务中有突出表现;

4)师生高度认可。牢记党的宗旨,乐于奉献,积极关心同学、帮助同学,在师生中形象好、威信高;自我要求严格,品行端正,作风优良,受到师生广泛赞誉。

二、评选数额及奖励办法

1、东南大学优秀研究生党员标兵、优秀研究生党支部书记、优秀研究生共产党员的评选数额及奖励办法

东南大学优秀研究生党员标兵由学院党委推荐参评,推荐人数为1-2名,最终通过学校公开答辩遴选产生。

学院推荐东南大学优秀研究生共产党员23人,推荐东南大学优秀研究生党支部书记2人

东南大学优秀研究生党员标兵、优秀研究生党支部书记、优秀研究生共产党员同一学年不可兼得;学校为优秀研究生党员标兵、优秀研究生党支部书记、优秀研究生共产党员颁发荣誉证书,并将获奖记录归入本人档案。

2、经济管理学院“先锋”优秀研究生党员干部、“先锋”优秀研究生共产党员评选数额及奖励办法

学院评选产生“先锋”优秀研究生共产党员23人“先锋”优秀研究生党员干部2人

经济管理学院“先锋”优秀研究生党员干部、““先锋”优秀研究生共产党员同一学年不可兼得“先锋”优秀研究生党员干部、“先锋”优秀研究生共产党员颁发荣誉证书。

同一学年,东南大学优秀研究生党员标兵、优秀研究生党支部书记、优秀研究生共产党员,经济管理学院“先锋”优秀研究生党员干部、“先锋”优秀研究生共产党员不可兼得。

三、评选程序

1、各研究生党支部参照东南大学党委组织部《新时代江苏高校三级党组织“强基创优”建设计划(2021—2025年)》和本通知所列的评优条件,推荐本支部东南大学优秀研究生党员标兵、优秀研究生党支部书记、优秀研究生共产党员,经济管理学院“先锋”优秀研究生党员干部、“先锋”优秀研究生共产党员初步入选名单。

2、请报名的同学按照要求提交申报材料至党支部负责人处,请党支部负责人于3月16汇总所有申请同学材料,组织初步审核、支部评议,并将电子版材料打包发至seuemxb@163.com

3、3月17-27日,学院组织评审、推荐、公示,东南大学优秀研究生党员标兵、优秀研究生党支部书记、优秀研究生共产党员拟推荐学生申报系统填报评优材料提交学校审核;经济管理学院“先锋”优秀研究生党员干部、“先锋”优秀研究生共产党员拟推荐学生经学院公示后最终确定。

4、学校成立评优工作小组,对各单位上报的评优材料进行复审,拟定东南大学优秀研究生党支部书记、优秀研究生共产党员获奖名单,经校内公示后最终确定;东南大学优秀研究生党员标兵需参加公开答辩(预计4月中上旬),评选结果经校内公示后最终确定。

四、所需材料

1、个人所需材料:《附件1:经济管理学院2025年校、院两级优秀研究生共产党员评选汇总表》、1500字以上图文并茂的个人先进事迹材料(格式参考附件2);

2、支部提交材料:汇总所有申请同学附件1(请按照得票数由高到低,平票学号升序汇总,重命名为“支部简称+附件1”、个人事迹材料(请重命名为“姓名+事迹材料”),以及有支部评议过程详细记录和推荐顺序的附件3(请与会人员和支部书记签名,表格拍照或扫描,重命名为“支部简称+支部评议”)。所有材料打包发送至seuemxb@163.com。

五、其他未尽事宜可咨询辅导员。

 

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管理工作办公室

二〇二年三月十



附件1:经济管理学院2025年校、院两级优秀研究生共产党员评选 汇总表.xlsx

附件2:经济管理学院2025年校、院两级优秀研究生共产党员评选 个人先进事迹材料整理要求.docx

附件3:经济管理学院2025年校、院两级优秀研究生共产党员评选 支部意见报告.doc

研究生党建荣誉申报操作手册-研究生.pdf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