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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级秋季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3-24访问量:704

[通知]关于2007级秋季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2008-10-1


各位研究生导师、各位研究生同学:

为做好2007级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工作,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评定2007级秋季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2007级春季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第二学年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相关要求及日程安排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必须按照学校颁布实施的《东南大学研究生培养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稿)》(校通知[2006]137号)、《东南大学研究生培养基金实施办法(暂行)》(校通知[2007]53号)的各项要求和精神开展。

2、我院依照《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生培养基金评定细则》(见经济管理学院网站重要通知栏)和《经管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试行稿)(见经济管理学院网站学生工作-研究生网页)开展评定工作。

 

二、评定原则和办法

我院非委培博士研究生享受A级奖助学金的名额不得超过同批享受奖助学金人数的30%。

博士研究生(委培生除外)填写《东南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同时由导师根据该生综合业绩(政治素质、科研业绩和学习成绩)等情况进行考核,提出建议级别(A级或B级),经各院系评审、公示后通过研究生信息系统提交研究生院审核,最终确定其奖助学金级别。

硕士研究生按照《东南大学研究生培养基金实施办法(暂行)》的规定执行。具体依据《经管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试行稿)(见经济管理学院网站学生工作-研究生网页)执行。

各系评审小组具体负责根据评奖比例提出建议名单(学院将把各系和专业评奖比例及人数下放到各系评审小组),之后,学院奖助学金评定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各等级奖学金名单并上报研究生院。

 

三、日程安排

(1)、9月17日(星期三)之前公布和宣传《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生培养基金评定细则》(见经济管理学院网站重要通知栏)和《经管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试行稿)。

 

(2)、9月18日(星期四)--20日(星期六):硕士研究生个人申请,导师签字,并以系和专业为单位集体送学院研究生学办审核;博士研究生个人申请(含附件文件),导师签字,并直接送学院研究生学办。

 

(3)、9月21日(星期日):学院研究生学办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总体审核,并分送各系评审工作小组。学院安排1名研究生助管担任系评审秘书,具体负责核实、收送、汇总相关材料以及评审记录工作。

 

(4)、9月22日(星期一)--24日(星期三)各系召开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会议评审,并报学院建议名单。各系和专业评审小组报送建议名单时间最迟是9月24日(星期三)下午5点。

 

(5)、9月25日(星期四)--26日(星期五)学院召开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评审。

     9月25日(星期四)上午9:00学院在九龙湖经管楼A-208会议室召开院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会议;之后,在同一地点召开学院2007级秋季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会议。

     9月 26日(星期五)-27日(星期六),学院整理全部博士、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资料以及上报材料。

 

(6)、9月28日(星期一)学院公示研究生各等级奖助学金获奖名单,同时接受投诉、申诉;投诉或申诉期限9月28日—10月4日;申诉电话:025-52090716(办)投诉和申诉电子邮件:jgyjs2008@yahoo.com.cn

 

(7)、10月7日(星期二)上报研究生院评审结果打印表格等材料(包括东南大学博士生奖助学金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经济管理学院

                                                     2008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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