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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院再次重申答辩及答辩后应交材料的手续.

发布时间:2009-10-15访问量:1026

 

  经管院研究生:
  请上网关注研究生院网络,关于答辩申请的有关手续,平时注重学习研究生手册.
 经管院再次重申答辩及答辩后应交材料的细则.
  博士、硕士研究生:
一、申请论文答辩时提交以下材料:
1、论文1本,必须有导师签字该论文已定稿字样;
2、在校期间发表文章的复印件,包括文章封面、目录、全文。
二、研究生应交答辩后材料如下:
(一)、 提交学位分委会下列材料:
1、 研究生学位申请书(表一);
2、 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书(表二)   份;
3、 研究生学位论文表决票   张;二千字摘要1份;
4、 答辩决议书复印件1份;(院、系、所)学位评定委员会保留。
(二)、 交研究生档案材料袋内容如下:
1、 研究生学位论文硕士3本、博士4本(导师及本人签字);
2、 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包括课题查新报告及其附件)1份;
3、 研究生学习计划1份;
4、 研究生实践环节和综合能力考核表(硕士)(包括附件)1份;研究生中期考核表1份;
5、 研究生学位论文硬、软件验收表1  份,需要学位论文保密的研究生填写学位论文保密表1份;
6、 2000字学位论文摘要(硕士生为中文摘要、博士生为中英文摘要)1份;        
7、 发表论文原始稿件导师审核表(每篇发表的论文 1份);
8、 报送博士学位论文简况表(博士生需=要);
9、 东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表1份;
10、 研究生本人保留1份答辩决议书复印件。

以上应交材料请各位研究生按顺序整理、提交。
备注:上午11:30分以后不收材料,下午5:00以后不收材料。


                                                             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教务办
                                                                     2007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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