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东南大学与台湾元智大学、中原大学交换生的报名通知
接校港澳台办公室的有关通知,学校将在在籍在校全日制研究生中选拔赴台湾元智大学、中原大学实施为期半年的互派交换生计划。现将接受交换生的工作计划公布如下:
1、交换生计划名称、名额、报名对象及学习时间:
交换生计划名称 | 名额 | 报名对象 | 学习 时间 |
赴台湾元智大学本科交换学习项目 | 1-5人 | 电子、信息专业的硕士研究生优先。报名前需到该校网站上查询专业等有关信息 | 2010.9 -2011.2 |
赴台湾中原大学本科交换学习项目 | 1-3人 | 电子、电气、信息、经管等相关专业的硕士研究生优先。报名前需到该校网站上查询专业等有关信息 | 2010.9 -2011.2 |
2、交换生报名条件:
(1) 思想品德优秀,积极要求进步,好学上进
(2) 性格开朗,有一定的表达和沟通能力
(3) 已修完应修学分
(4) 英语流畅
(5) 有TOFEL成绩或雅思成绩者优先
对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各有关院系经审核推荐学生上报研究生院,由校港澳台办公室和研究生院进行综合面试后报台湾元智大学、中原大学,经审核确立最终录取名单。
3、各大学的各专业领域及开设课程,请到相关学校网站上查询。
4、费用
(1)交流学生按各自所属学校收费标准缴纳学费,双方学校不再收取交流学生的学费。
(2)住宿:双方原则提供对方每名交换生免费住宿。
(3)交流学生应自行负担食费、旅费、书籍费、交通费、出入境手续费、保险费及其它个人支出费用。
有意进行交流学习的相关院系的学生,请于 2010年4月7日前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申请表见附件一、二、三、四、五、六、七),并附上成绩单,经所在院系签署意见后,于4月7日送交研究生院培养办(联系电话:83792244)。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二0一0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赴台湾元智大学交流学习交换生申请表
附件二:赴台湾中原大学交流学习交换生申请表
附件一:
赴台湾元智大学交流学习交换生申请表
学生所在院系及专业: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 | 学 号 | | 性别 | | 民族 | | 照片 | |||||||
出生日期 | | 身份证住址 | | ||||||||||||
身 份 证 号 码 | | 政治面貌 | | 健康状况 | | ||||||||||
本人通讯 地址 | | 联系电话 | | ||||||||||||
手 机 | | ||||||||||||||
E-mail | | ||||||||||||||
CET4 成绩 | | CET6 成绩 | | TOFEL 成绩 | | 雅思 成绩 | | ||||||||
奖 惩 及 科研成果 | 何时受过何种奖励、处分;有何学术论文及科研经历(请附复印件) | ||||||||||||||
申请理由 | 学生签名 : | ||||||||||||||
家庭主要成员 | |||||||||||||||
姓名 | 与本人关系 | 在何单位工作、任何职务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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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表现 | 总支副书记签名 | ||||||||||||||
院系意见 | 分管研究生培养院长签名 (单位签章) | ||||||||||||||
管 理 办 意 见 | 管理办 (盖章) | ||||||||||||||
培 养 办 意 见 | 培养办 (盖章) |
注:附在校成绩单
附件二:
赴台湾中原大学交流学习交换生申请表
学生所在院系及专业: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 | 学 号 | | 性别 | | 民族 | | 照片 | |||||||
出生日期 | | 身份证住址 | | ||||||||||||
身 份 证 号 码 | | 政治面貌 | | 健康状况 | | ||||||||||
本人通讯 地址 | | 联系电话 | | ||||||||||||
手 机 | | ||||||||||||||
E-mail | | ||||||||||||||
CET4 成绩 | | CET6 成绩 | | TOFEL 成绩 | | 雅思 成绩 | | ||||||||
奖 惩 及 科研成果 | 何时受过何种奖励、处分;有何学术论文及科研经历(请附复印件) | ||||||||||||||
申请理由 | 学生签名 : | ||||||||||||||
家庭主要成员 | |||||||||||||||
姓名 | 与本人关系 | 在何单位工作、任何职务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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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表现 | 总支副书记签名 | ||||||||||||||
院系意见 | 分管研究生培养院长签名 (单位签章) | ||||||||||||||
管 理 办 意 见 | 管理办 (盖章) | ||||||||||||||
培 养 办 意 见 | 培养办 (盖章) |
注:附在校成绩单
财团法人联发科技教育基金会
联发科技两岸交换学生及研究人员奖学金设置办法
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三日初订
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五日修订
第一条 目的
财团法人联发科技教育基金会(以下简称本会)以赞助学校科技知识之推展及科技教育之发展为宗旨之一,本会为增进两岸之学术交流,鼓励优秀学生提早发掘与培养对学术研究之兴趣,并促进两岸未来学术菁英之相互了解,特订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象
一、本奖学金奖助对象为两岸大学电子、电机、信息相关系所之硕士班研究生、博士班研究生及博士后研究员。
二、台湾研究生/员限定来自下列五所学校之电子、电机、信息相关系所。
– 台湾大学
– 清华大学
– 交通大学
– 中央大学
– 成功大学
三、 大陆研究生/员限定来自下列十二所学校之电子、电机、信息相关系所。
– 清华大学
– 北京大学
– 浙江大学
– 上海交通大学
– 复旦大学
– 中国科技大学
– 华中科技大学
– 西安交通大学
– 哈尔滨工业大学
– 东南大学
– 电子科技大学
–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四、两岸研究生/员交换以上述学校为限。
第三条 名额
本奖学金名额,每年以15名为原则,每位得奖人最长可获十二个月之赞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