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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东南大学校园机动车智能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4-30访问量:2490

 

全校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交通安全管理,规范校园机动车辆行驶、出入及停放秩序。依据校通知【2010】71号文《关于印发〈东南大学校园机动车辆出入停放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现将办理机动车智能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卡范围
1、东南大学的公车(即行驶证上的所有人登记为“东南大学”)。
2、校园一卡通号为“1”开头的在职教工私家车。
3、学校各单位的自备公车。
4、长期为学校提供服务的协作单位公车。
5、校园一卡通号为“3”开头的学校聘用人员的私家车。
二、申请方法
登录东南大学主页,点击“校园信息门户”,输入本人的一卡通号和密码进入“东南大学信息门户”,选择“管理服务”中的“保卫”,进入“东南大学数字化校园保卫管理系统”,点击“车辆管理”中的“校内通行证管理”,进入“申请校内通行证”页面,按提示填写信息,打印申请表。持申请表和教职工本人的身份证、校园一卡通、行驶证三证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到保卫处办理审核手续。经保卫处审核通过的,即可领取智能卡。
三、集中办卡阶段的工作流程及要求
第一阶段:网上申请
已在网上申请过的教职工需登录“东南大学数字化校园保卫管理系统”点击“数据检索”,核对并补全个人信息。新申请的教职工登录“东南大学数字化校园保卫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请。
各单位的自备公车和长期协作单位公车由院(系)、部门的办公室负责人统一造册登记加盖单位公章后,持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保卫处进行审核。
第二阶段:报送申请材料
以院(系)、部门为单位集中报送申请材料。网上申请完成后,将本人的校园一卡通、身份证、行驶证三证复印到一张A4纸上,交所属院(系)、部门的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审核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办公室负责人留存复印件并签字确认。各院(系)、部门于5月14日前将收取的复印件分类整理汇总后报送保卫处。具体报送安排如下:
①校机关各部、处及直属单位按照便利原则,可以选择报送九龙湖校区或四牌楼校区。
②机械学院、数学系、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物理系、材料学院、人文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外语系、体育系、法学院、艺术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报送九龙湖校区。
③建筑学院、能源与环境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土木学院、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自动化学院、生物科学与医学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交通学院、仪器科学与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吴健雄学院、无锡分校、学习科学研究中心、苏州研究院、常州研究院报送四牌楼校区。
④丁家桥校区管委会、公共卫生学院、海外教育学院、医学院、丁家桥校区图书馆、学报(医学版)、中大医院、生命科学研究院、丁家桥校区保卫办、丁家桥校区教务办、丁家桥校区后勤办、后勤集团、成人教育学院、生物科学与医学工程学院丁家桥校区实验室报送丁家桥校区保卫办。
各校区报送联系电话:九龙湖校区52090108;四牌楼校区83792413转801;丁家桥校区83272438。
第三阶段:网上审核、集中发卡
保卫处按照各院(系)、部门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网上审核。网上审核结束后,保卫处把审核通过的名单、领卡时间、需要交纳的费用等详细信息通知给各院(系)、部门的办公室负责人,由办公室负责人到保卫处交费、领发票和智能卡。
集中办理结束后,正常受理教职工的个人申请。
四、   其他事项
1、申请办理机动车智能卡的教职工,请仔细阅读《东南大学校园机动车辆出入停放管理办法》。
2、各院(系)、部门的办公室负责人审核时须注意:
①教职工提交的校园一卡通、身份证、行驶证三证姓名须完全一致。如果行驶证上登记为配偶姓名的,须提交结婚证复印件或户口薄复印件,以证明夫妻关系。
②各单位的自备公车、长期协作单位的公车,统一申请,单独造册。
③学校聘用人员可根据本人意愿决定是否办理。
 
《东南大学校园机动车辆出入停放管理办法》见校通知【2010】71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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