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12-13访问量:264
各院(系): 接校医院通知,今年参加城镇医保的学生可以办理医药费理赔,请给校医院提交发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门珍病历。 校医院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83790703转8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