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预告

当前位置:首页  学生发展  活动预告

东南大学关于南京市青年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预征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25访问量:258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万名青年大学生创业计划的意见》和《实施细则》的精神,为鼓励和引导青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让更多的大学生创业项目获得支持,政府每年将对200个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给予10—2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特别优秀的项目资助额可达到50万元。为更好的开展校内组织申报工作,现面向全校进行大学生优秀项目的预征集,现就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预征集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为东南大学全日制在校学生或毕业五年内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的毕业生(含海外留学人员)。

2、所申报的创业项目须符合“十二五”规划产业发展导向,经营模式新颖、具有可行性、潜在经济和社会效益较好或商业发展前景较好。

二、预征集方式
申请团队下载并填写附件:《东南大学南京市青年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预征集申请表》,于3月27日前将表格及创业项目计划书(可附专家推荐材料)一并发送至邮箱:seuchuangyexunlian@163.com(同时发一份至经管学院团委备份:seuemtw@163.com

 

 

三、评审流程
校内评审:
3月27日——3月29日校团委将组织专家对预征集项目进行集中审阅,并反馈项目申报完善意见,帮助我校项目更好的筹备市级申报,对个别优秀项目进行重点推介。
市级评审:
1、项目预审。市、区“大创办”负责申请人提交的创业项目计划书的预审和申请人的资格进行认定,确定进入初审项目。
2、项目初审。对通过预审的创业项目,项目工作组对申报项目进行集中初审,并形成初审意见。初审工作原则上每季度集中组织一次,初审结果在“南京大学生创业网”公布。
4、专家复审。对通过初审的创业项目,市“大创办”组织相关专家统一进行复审。复审主要通过申请人对项目进行现场陈述和答辩、专家评审打分的方式进行。
5、行政审核。经专家评审的项目,由市“大创办”联席会议进行审核决策,确定拟资助的优秀创业项目及资助额度。
6、公示。对经市“大创办”联席会议确定的拟资助项目及资助额度进行为期十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的拟资助优秀创业项目,由市“大创办”下发《南京市青年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资助性投资批准通知书》。创业项目申请人获得一次性资助资格。

  四、资金拨付

  通过公示获优秀创业项目资格的申请人,在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后,凭《大学生自主创业证》按规定给予资助性投资。资金50%由政府直接补助,50%由市紫金科技创业投资集团天使基金进行股权投资(按“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紫金科创天使基金细则”实施),紫金天使资金进入南京银行专有账户专款专用。

附件:东南大学南京市青年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预征集申请表.doc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