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通知

关于评选东南大学2016年度江苏省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研究生)

发布时间:2016-04-05访问量:1021


各研究生班级: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16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苏教学〔2016〕4号)文件的精神,现开展我校2016年江苏省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名额

东南大学研究生在籍学生经管院需推荐省先进个人(包括“省三好学生”或“省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1“省先进班集体”校先进班集体基础上推荐

二、评选标准

“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方向坚定。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优秀的学习成绩,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优秀学生干部”除了应具备上述“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外,还应担任班级、党团支部和院系学生会主要干部,热心社会工作,热情为同学服务,严于律已,努力工作,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先进班集体”的主要标准: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服务学生的班委会;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积极开展各项体育锻炼活动。


三、评选推荐程序

个人申请,经过班级酝酿,民主选举产生候选人,报送学办审核后推荐给学校。


四、评选推荐要求

“三好学生”应在2014年、2015年连续两次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含三好,优干,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应在符合“省三好学生”标准的现任班级、院系主要学生干部中产生,“先进班集体”应在2015年校先进班集体中产生。


五、材料报送要求

请申报的同学或班级认真填写《江苏省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一份纸质版一份电子版,一页,格式不要变动)同时请递交一份个人事迹材料,无字数和格式限制。《江苏省高校“先进班集体”推荐表》(一份纸质版一份电子版,一页,格式不要变动)。此次申请如有其他支撑材料请与申报表一起附送。

申请材料请在4月6日下午17:00前报至辅导员处(电子材料请发至公邮)未按评选标准申报及逾期不报者作弃权处理。

联系人:孙靓   联系电话:52090715

附件1江苏省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doc

附件2江苏省高校“先进班集体”推荐表.doc

经管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6年4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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