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班级: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东南大学2016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院评选2016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原则
根据《东南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东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
二、申请条件
2013-2015级本科学生,具体申请条件见附件《东南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东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只有通过东南大学贫困生认定的学生才有资格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金额和名额
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元
国家奖学金 8000元
学院共有18个国家奖学金名额,43个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
四、程序
1、9月21日——9月24日,学生通过学工系统申请并提交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给班长,班长汇总材料并于9月24日12:00前将材料交给年级辅导员;
2、9月24日——9月25日,申报材料年级审核,上报汇总表和学生申报材料;(如对申报材料信息真实性等有异议,请在9月25日12:00前实名发送邮件至seuem_xb@163.com)
3、9月26日——9月30日,学院组织评审;
4、9月30日——10月12日,学院公示,完成学工系统审核,上报材料。
五、申请材料
1、国家奖学金:
1)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正反打印)、电子版各一份;
2) 《经济管理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汇总表》电子版。
注意:具体填写请参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模板)》上的要求,并按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规范》所列要求认真填写。
2、国家励志奖学金:
1)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2) 《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
3) 《经济管理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汇总表》电子版。
六、未尽事宜,见学校相关文件。
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