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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9“校庆杯”东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2访问量:739

 

各校区,各院、所,各处、室、直属单位,各学术业务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想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的创新创业热情,提升他们的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充分发挥创新精神与创业能力的互相促进与转化的作用,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同时为选拔项目参加由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主办的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经研究决定在喜迎117周年校庆之际举办2019“校庆杯”东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简称“校庆杯”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与任务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大赛旨在激发我校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鼓励我校青年师生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教,探索素质教育新途径。学校要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积极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发展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师能力、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综合改革。以大赛为牵引,全面推动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以赛促创,搭建成果转化新平台。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我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二、工作机构

主办单位:校团委、教务处、研究生院

承办单位:校团委创业实践部、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协办单位: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南大学校友创投联盟

三、组织机构

大赛设立“校庆杯”大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校赛组委会”),由主办单位有关负责同志组成,负责竞赛组织领导工作。

大赛设立“校庆杯”大赛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校赛评委会”),由校赛组委会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企业家、青年创业典型等人士组成,负责竞赛作品的评审工作。

四、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 “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 “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 “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等;

4. “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 “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校庆杯”大赛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五、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已获投资情况,“校庆杯”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以及公益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 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95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 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 1 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201941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3. 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 3 年以上(20163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201941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 公益组。参赛项目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主要目标,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 3 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指导教师不得超过3人。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六、赛程设置

“校庆杯”大赛采用书面评审、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鼓励已创业项目参赛。

1. 校赛申报阶段(420日前)

报名时间:201948日—2019420日。

报名要求:参赛团队须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同时须在东南大学竞赛管理系统进行报名登记。作品的申报表和商业计划书通过电子版方式报送,2019420日前发送至竞赛组委会指定邮箱seutwcxcy@163.com

2. 校赛初赛阶段(55日前)。组委会于55日前组织网上初审,确定入围决赛项目。

3. 校赛决赛阶段(520日前)。组委会于520日前组织终审决赛,确定大赛银奖及金奖项目。参加创意组和公益组现场答辩的团队须准备 10 分钟的陈述和 5 分钟的回答问题,参加初创组与成长组的团队须准备 15 分钟的陈述和 10 分钟的回答问题,决出金、银、铜奖,并遴选出参加“互联网+”的重点备赛团队。

七、评审规则

“校庆杯”大赛金、银、铜奖的具体评审细则参见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评审规则及 “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终审决赛评审规则,主要强调创新性、商业性、实践性等。

  

八、奖项设置

“校庆杯”大赛采取“同台竞技,分类表彰”的模式,分别设立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公益组4大类奖项,每类分别设置金、银、铜奖,并颁发证书,作品获得金、银、铜奖的数量按一定百分比设置;赛事等级等同于“挑战杯”,在读本科生可以依据《东南大学本科学生课外研学学分认定办法》获得相应学分,在省级以上同类竞赛(“互联网+”、“创青春”)获奖,可以依据《东南大学学生学科竞赛鼓励实施办法》获得相应奖励;参赛团队还有机会获得由知名创投界校友提供的投资意向金。

  

九、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校庆杯”东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既是为参加全省、全国大学生各类创新创业大赛选拔优秀作品,更是鼓励全校青年学生投身创业实践的重要项目。学校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安排部署,制定方案,切实把活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认真学习研究“互联网+”“创青春”的《章程》内容,准确理解和把握竞赛相关规则,避免违反《章程》规定的情况。

2. 建章立制,把握导向。各部门要结合“校庆杯”大赛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机制建设工作;以举办大赛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学生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培育高素质指导教师队伍,对参赛者进行培训和指导,提供必要的人员和经费支持。要联合社会有关方面为竞赛创造条件,积极吸引风险投资,努力实现成果转化;同时帮助大学生做好创业计划设计和职业生涯规划的有机衔接,为顺利实现就业创业提供服务。

3. 广泛动员,大力宣传。“校庆杯”大赛内容多、任务重,各个阶段又各有侧重。学校各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切实做好大赛各项工作。要广泛动员,认真选拔,既要保证参赛项目质量,也要扩大和提升大赛的参与面、受益面、影响力。要广泛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积极主动进行宣传,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扩大“校庆杯”大赛在全校师生中的影响力,推动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深入发展。

  

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庆杯”大赛组委会,联系人:蔡钰萍,联系电话:(02552090180

  

附件:

1. 参赛项目商业计划书参考提纲

2. 各类商业计划书撰写注意事项

3. 学生团队报名表

相关附件.doc  

  

东南大学       

零一九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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