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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审东南大学2023-2024学年本科生(第二批)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30访问量:949

各年级本科生: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东南大学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第二批)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经济管理学院、2023级工商管理类、2023级经济学类评选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第二批)事项通知如下:

一、 奖励对象和申请条件

1、国家奖学金

详见《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附件4,收录于《东南大学大学生手册》)。

二、名额分配


序号

学生类别

国奖名额

1

21级本科生、22级本科生、23级第二学位、双学位本科生

9

2

23级经济学类、23级工商管理学类

2

   

三、评审程序

11030日—111日,学生提交《经济管理学院国家奖学金申报汇总表》(附件1)至年级辅导员处;

2111日—113日,年级、大类组织评审;

3113日—115日,学院组织评审,学生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奖学金”进行系统申请,并提交相关相应的申报材料至辅导员处。学院公示、完成审核和材料上报。

四、申请材料

(一)、国家奖学金

1、《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电子版;

2、成绩单(由教务出具并盖章);

注意事项:

1、时间紧急,请各位同学按时按点提交材料!

2、由于校长奖学金已公示拟推荐名单,将不再单独进行校长奖学金答辩,默认公示同学获得校长奖学金推荐资格。若拟推荐校长奖学金的同学重新申请答辩国家奖学金并最终获得国家奖学金推荐资格,校长奖学金推荐资格将按照第一次评审顺序依次递补。

    附件1:经济管理学院国家奖学金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2:.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第二批)申请审批表.xlsx

    附件4: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pdf

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本科生评优工作组

202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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